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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或蒸气安全排放的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27日

  4.1.5 严格安全操作
  火炬系统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操作控制。火炬装置的各组成部分,应由岗位责任人负责操作控制。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各排放源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和火炬系统中各操作岗位的控制指标和设备管理规定。
  为了防止空气进入火炬系统,应尽量减少管线敞开的时间及开口的大小和数量。对于空气有进入火炬系统可能的操作,如开工时进行工艺设备清扫时,应将容器直接向大气放空,而不向火炬排放,直到空气被排完。对于有可能出现蒸汽冷凝使系统产生真空而使空气从开口吸人的场合,应设法避免吹扫设备的蒸汽进入火炬系统。正常操作下的火炬系统中,废气的流量极小且有波动,火焰会忽长忽短,有时还会发生回火或者发生熄灭,当气体平均流量过低时,考虑补充一些吹扫气体,使火炬火焰保持稳定。
  4.1.6 注意火炬检修安全
  不允许在火炬装置运行时拆卸系统。当火炬系统被隔断和清除气体时,在空气可能进入之前,应熄灭火炬头的引燃源,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对设备和管道进行彻底的吹扫,排出可燃气体,以免进入空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特别对于含有硫化氢的放空气体,因为析出的自燃性硫化铁与空气接触后会成为一个引燃源,当氨气与硫化氢同时存在的条件下,生成自燃性混合物的可能性最大,特别是存在有微量水分的情况下更为显著。
  4.1.7 防止火炬系统堵塞
  火炬管线敷设时应有一定坡度,在有水进入系统时(如与火炬相连设备的水洗或蒸汽清扫),必须将水或蒸汽赶净;冬季要经常检查水封是否结冰,如出现结冰可采取加热方法溶化之。
  避免火炬与粘度很高的油品设备连接;必须连接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重质油品进入火炬管线的危险性,如可采用隔离设施、火炬系统用蒸汽加以伴热等。还应注意火炬管线的任一阀门或盲板,避免疏忽所造成的人为堵塞。通常在阀门上安装链条和挂锁,并且定期检查,在检查记录上注明阀门的开启状态。
  4.1.8 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
  在中央控制室内应安装具有气体排放、输送和燃烧等的参数控制仪表和信号显示装置。主要参数应以极限值信号装置的调节仪表来控制,如送往火炬喷头的可燃气体和辅助燃气的流量低于计算流量的信号,火炬喷头火焰熄灭的信号,高限排放量的信号等。
  为了防止排出的气体带液,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炬前,应设置分液器。为了防止火焰和空气倒人火炬筒,在火炬筒上部安装防回火装置。为及时发现空气倒人火炬系统的情况,须设置火炬管内出现真空的信号装置,并能随即进行联锁,以改变吹洗可燃气体和惰性气体的供给量。为了防
  止气体通过液封时产生水力冲击或发生泄漏,应该在分离器、液封和冷凝液受槽上,安装最高和最低液位的信号装置。为更好地提高火炬装置的耐爆性,还可在排放气体的管道上安装气体的最低余压和流速的自动调节系统。为保证气体的无烟燃烧,应设有自动调节送至火炬喷头的可燃气和蒸汽比例的调节器。当排放气中含有乙炔、存在爆炸分解危险时,在火炬筒的人口前,应设置拉西环填料的塔式阻火器。
  4.2 放空管的安全排放措施
  4.2.1 放空管的安装要求
  放空管一般应安设在设备或容器的顶部,室内设备安设的放空管应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
  此外,连续排放的放空管口,还应高出牛径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间歇排放的放空管口,应高出l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平台或建筑物应与放空管垂直面呈45°角,如图1所示。
  
 
 
  4.2.2 防止排出气体达到爆炸浓度
  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火源,如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等,要完全消除放空排放的可燃气扩散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引火源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消除使排放气体扩散至地面和随之与空气形成具有爆炸浓度混合物的条件。
  根据排放气体的火灾危险性、最大排放量、扩散条件和距可能存在的点火源距离,确定放空管的直径、高度和设定位置,以保证排放的气体在大气中较快地消散,不致使可燃气体“云”扩散到地面被点火源所引燃。
  4.2.3 保证必要的排放能力
  放空管的设计必须具有足够的排放能力,以保证在事故发生之前能够及时通过放空管线将可燃气体和蒸气排放掉。为此,事故放空所需的时间应小于事故放空允许时间。
  4.2.4 采取分散排放的措施
  排放的可燃气体量越大,形成爆炸性蒸气云的几率和在大气中的爆炸力就越大,因此在现代化的、单机容量很大的生产装置中,必须采取分散气体排放源的措施。例如,可以考虑通过许多排气管直接将气体或蒸气排往大气,排气管相互间要有足够的距离,以避免排出物汇集成气云。如果不可能分散安装放空管,则应将排出口设在不同的高度上。
  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体混合排放。
  4.2.5 设置安全装置
  排放后可能立即燃烧的可燃气体,应经冷却装置冷却后接至放空设施。放空管上应安装阻火器或其他限制火焰的设备,以防止气体在管道出口处着火,并使火焰扩散到工艺装置中去。
  由于紧急放空管和安全阀放空管口均装于高出建筑物顶部,且排放易燃易爆介质,其冲出气柱较高,容易遭受雷击,因此放空管口应处在防雷保护范围内。当放空气体流速较快时,为防止因静电放电引起事故,放空管应有良好的接地。有条件时,可在放空管的下部连接氮气或水蒸气管线,以便稀释排放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或防止雷击着火和静电着火。
  4.2.6 防止大气污染
  为了防止火灾危险和有害人身健康的大气污染,事故放空大量可燃有毒气体及蒸气时,均须排放至火炬燃烧。排放可能携带腐蚀性液滴的可燃气体,应经过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接人通往火炬的管线,不得在装置附近未经燃烧直接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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