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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04日
1. 适用范围
本安全措施适用于《           项目》现场射线检测过程中安全作业要求,射线安全防护的方法、要求及检测时应注意事项。
2.   检测前准备
2.1. 从事射线检测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辐射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2.2. 进入检测现场前应对检测人员进行现场的 ,严格遵守业主和安装单位的                            安全生产规定。
2.3. 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合格证书、鉴定书等,无需经过计量部门鉴定的设备必须提供设备自校检验记录表。
2.4. 对从事射线操作和射线安全监督人员,必须配备完好的个人计量仪、报警器及作业现场备好γ辐射仪等安全防护品。
2.5. 每次的探伤作业应提前开具相应的射线作业票,并根据射线源的能量强度大小计算出安全区域包括控制区、监督管理区,通过业主或安装单位把作业 时间、地点以及警戒范围告知给相关单位。
3.  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安全管理
3.1. 检测现场不设立临时的储源库,源应存放在公司的储源库或租用检测现场附近的专业储源库,X射线装置由现场的指定点存放。
3.2.放射源的使用,每次领用人必须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装置领用登记表》。
3.3. 设备领用登记表中的经办人必须由安全员(项目经理)签字有效,表中的工程名称(地点)、领用人、领用日期及时间必须写明。
3.4.归还时,安全员(项目经理)用监测仪器检测无泄漏方可起运入库,在设备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好归还日期、时间。
3.5.放射源的运输,应用专用的机动车辆(设置放射性标志、固定源罐装置或
保险箱)运输,由专人运送。
3.6.运送放射源的人员应携带防护用品、监测仪器。严禁未携带监测仪器和防护                            用品运送放射源。
3.7.起运前、运输途中及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用监测仪器分别测量有无泄露超标情况,确定无泄露超标才准装卸、起运。
4.   现场射线检测安全规定
4.1. 检测前须进行清场把无关人员撤出监督管理区域边界线之外,并按划分好的控制区和监督管理区域进行警戒。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标牌,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该范围。监督管理区域允许相关人员在此区活动,培训人员或探访者也可进入该区域,边界线应有“当心,电离辐射!”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并在不同区域边界拉好警戒绳,放置好警戒灯。
4.2. 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
4.3. 检测进行时应用监测仪器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并记录下监测数据。
如有超标应立即停止检测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周围环境不达标不检测。
4.4. 检测现场的警戒须设立专人看守、巡视。
4.5.检测完毕应用监测仪器对γ仪器进行监测,源是否归到正确位置。
4.6.完工清场并解除警戒。
5.   现场安全控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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