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们任务柴油的安全性是比较好的。但是,近几年发生了几起柴油着火爆炸的事故。先是上海某厂和大连某厂柴油罐发生火灾;接着南方某油库在施工时,违章操作,致使焊渣落入一个400立方米的柴油罐人孔,引发油罐爆炸着火;紧跟着广东江门某油库在施工时,又由电焊火花引爆一储有少量废油的油罐(据说有柴油)。在调查中发现,重视汽油、轻视煤油安全的现象在石油企业中普遍存在,柴油存储安全隐患令人担忧。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柴油燃烧爆炸的危险性进行系统的分析,解决当前在柴油存储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柴油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1.柴油的易燃性。物质的燃烧性是由其闪点、燃点、自燃点来衡量的,闪点是衡量火灾危险性的重要依据。液体燃料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电来划分的。油品的闪点愈高,火灾危险性愈小;油品的闪点愈低,火灾危险性愈大。汽油、煤油、柴油的闪点都在120℃以下,润滑油类的闪点一般在210℃以上。所以,油品都有着火的危险性。汽油的闪点在-58~10℃之间,在任何环境温度下都能挥发出大量的油气,且只需0.2~0.25mj的点火能量就可以引燃。因此,汽油的火灾危险性最大。依照我国石油产品技术标准,炼油厂生产的柴油的闪点应不低于45°c,通常在60°c--120°c之间。-35号柴油的闪点为50℃左右,正常情况下环境温度可能达到或接近此温度,所以,火灾危险性较大,油库设计规范在油品火灾危险性分类时,把-35号柴油划为乙级。其它轻柴油和重柴油闪点在60~120℃之间,环境温度通常不可能达到,不易着火,火灾危险性分类把它们划分为丙级a类。但是,必须注意,如果这类柴油因为某种原因被加热、或其附近有高热辐射的火源时,则可能存在被点燃引起火灾的危险性。
2.柴油的易爆性。爆炸性,是物质发生非常迅速的物理或化学变化的一种形式。油品爆炸的危险性通常用爆炸极限表示。油气与空气混合,其浓度达到一定的混合比范围,遇一定能量的点火源时,即可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最低油气混合比称为爆炸下限;发生爆炸的最高油气混合比称为爆炸上限。如柴油的爆炸下限是混合气体中油气体积含量为0.6%,爆炸上限为6.5%。柴油蒸气在空气中的含量在上述范围内,遇到大于或等于0.2mj的点火能量时,则发生爆炸。如果混合气体浓度超出上述范围时,遇点火源则不爆炸。但在通常的储运条件下,油气很难达到与空气均匀混合,在爆炸极限外,可能存在可燃混合物的“气袋”或“边缘区”,这种危险必须注意。
3.柴油的蒸发性。饱和蒸气压是表示液体燃料蒸发性的基本指标,从油料安全角度来讲,饱和蒸气压愈高,火灾危险性则大。在统一的测定条件下,柴油属于不易挥发性石油产品类。柴油馏分重,不易蒸发,一般储存、运输、使用中不易引起火灾。但是,由于油品的蒸发性与油品密度、温度、蒸发面积、液面压力、空气流动速度等因素有关,当环境状况改变时,如在高温或火焰作用下,柴油蒸发速度会急剧增大,油罐内油蒸气数量急剧增加,发生爆炸燃烧的危险性也随之加大。
4.柴油的带电性。油料具有带电特性,是指油料与管线、泵、容器等壁面以及油流与空气磨擦均能产生静电。液体燃料静电起电和电荷的积聚,也能导致油料的燃烧爆炸。一般当油品电导率在10-20cu左右范围内,油品产生静电是危险的。经测试,汽油、柴油、煤油以及航煤电导率均在5-20cu范围内,产生静电放电的危险很大。实验证明,柴油和煤油生成静电比汽油生成静电的能力要大。静电放电能量一般都能超过点燃油料蒸汽的最小放电能量。当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内时,静电放电的火花间隙就会引起爆炸燃烧。消除静电的装置对减少液体产生的静电电荷并没有作用,它是起泄漏静电电荷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油含水或气将会使起电效应增大2-50倍。特别是当柴油装入含有低闪点油品的可燃气的罐中,罐车部件中存在的火花间隙就有可能引起爆炸着火。
油品火灾不仅有燃烧与爆炸相互转化的特点,而且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热辐射强。据测试,液面为394m2的柴油罐燃烧时,10s内离液面5m高的火焰温度高达1100℃。柴油的这种特性对油库安全威胁极大。因此,采取多种方法,杜绝柴油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性,消灭发生火灾、爆炸的隐患,显得极为重要,否则后果难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