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源,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海洋石油的发展带动了我国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海洋石油开发具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作业环境恶劣、投资大的特点,这些特殊性决定了海洋石油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
自从五十年代我国开发海洋石油以来,已有过多次惨痛的事故教训,如1969年渤海一号采油平台被海冰推倒。1979年11月25日,渤海二号钻井平台在拖航途中,发生翻沉事故,平台上74名职工,死亡72人。1983年10月25日,美国一家公司租用的美国环球海洋钻井公司“爪哇海号”钻井船,在莺歌海合同区钻井作业时,遇)8316号强台风袭击倾覆沉没,船上81人全部遇难。1991年8月15日,麦克德莫特公司DB-29大型铺管船,在珠江口铺设海底管线时,遭9111号强台风袭击翻沉,船上195人弃船、跳海,死亡17人,失踪5人。
国外海洋石油发展也同样走过了艰难曲折历程,事故灾难给人们留下深刻教训。如:1988年7月6日,英国北海Piper Alpha平台爆炸震惊了世界,这是海洋石油工业最悲惨的一次事故,造成167人死亡。2001年3月15日0时22分(当地时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州坎普斯海湾作业的P-36海上半潜式采油平台连续两次发生爆炸,造成11人死亡,虽然经过5天的紧张救助,仍最终于3月22日10点30分沉没。该平台价值4亿5千万美元,投产仅一年零2个月,就葬身于深海之中。
海洋石油作业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减少事故就是最大的节约。我们应正视风险的存在,强化管理,以科学的方法辨识危险源,预测风险,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保障海上作业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海洋石油资源。
1海洋石油作业风险解析
海上油气田是通过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实现开发的,它与海上船舶航行和陆上油气田的开发存在着极大的差别。概括地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人员与设备高度集中——海上油气田全部活动,如采油、注水、油气处理和集输、维修、人员生活和其他活动,全部集中在海上设施上,生产、施工设施空间狭小,危险源高度集中。
(2)恶劣的自然环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远离陆地或漂浮或固定于海床,其生存条件直接取决于自然环境,它与海况、气象、浅层地质等密切相关。如台风、海冰、波浪以至海啸、地震、地层滑移等对海上设施都有极大的影响,甚至破坏作用。
(3)产品的危险性——海上油气生产设施所生产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流动、有毒等特点,而海上油气生产过程需要大量各种规格的管线、电缆、设施进行油气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重大事故。
(4)地质条件复杂——目前勘探、开发的实践证明,海上油气田所遇到的地质条件是很复杂的,高温、高压、坍塌、缩径、H2S气体、浅层气体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多,作业难度大,极易发生井下各种工程事故。
(5)独立于海上的工程设施,后勤战线长——海上工程设施一般远离陆地,孤立于海上,少则几海里,多则几百海里,一旦发生事故,很难迅速得到外援,施救困难,极易升级为恶性后果。
(6)依赖高科技——由于海洋石油面临的海况、气象、地理、地貌及地下情况均较为复杂,面临着各种挑战,只有依赖先进技术,才能安全生存,而先进技术又非单一的服务公司所能全部掌握的。因此,必然形成多专业、多工种的协调作业场面。
鉴于海洋石油作业这些风险性,决定了其安全管理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系统的控制方法。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建立了一套“以危害识别、安全评价和制定严格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体制,它主要应用在:
(1)以安全评价为基础的健康安全环保
(HSEMS)。
(2)以安全评价为基础的开发工程风险控制体制。
(3)以安全评价为基础的作业风险控制体制。
2以安全评价为基础的安全管理是现代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正确认识海洋石油作业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用系统化的观念去辨识、评价风险,以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制定控制措施,风险就能化为保险。
2.1正确认识隐患与事故的关系,降低事故从控制隐患做起“隐患”是潜在危害,是事故的温床,是事故发生的基本条件;同时隐患是可识别、控制和可排除的。人们在防止和避免发生灾害性事故时,通常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从已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这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些事故的代价太大,一次事故也不容许发生,因此,获取经验或教训的机会就很少。比如航天飞行、核电站,海洋石油生产装置的爆炸就属于此类。另一方面,采取分析、研究事前预防的方法,采用预先检查、分析、鉴别、判明可能导致发生灾害事故的各种危害因素、条件,运用科学知识和手段,对其危害频率和危害后果进行危险性预测,并进一步做出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