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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高含硫原油的防范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9月04日

1 车间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高含硫原油及产品的输转、储存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含硫原油及产品的输转、储存工艺技术条件进行操作;

b) 负责处理和解决高含硫原油及产品的输转、储存等工艺措施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制定防范措施;

c) 负责高含硫原油及产品的输转、储存中的有关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d) 做好高含硫原油及产品的输转、储存措施的日常运行管理;

e) 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报表和总结材料。

2 车间的防范措施

a) 严格执行中石化集团公司《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规定》和分公司制订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

b) 对有可能发生硫化氢超标的地点,应设置警示牌和风向标,并配置硫化氢检测报警器和防毒防护器材;

c) 在含有硫化氢的原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的设备上进行检尺、测温、脱水和收付油等作业时,必须随身佩戴完好的防毒救护器材。作业时有两人同时到现场,并站在上风向,必须坚持一人作业,一人监护。若有硫化氢超标的,严禁在该罐区进行检尺、测温、脱水、采样等操作;

d) 若硫化氢报警器连续发生报警,岗位人员必须向调度汇报,同时要撤离现场,但要掌握油罐动态,防止冒罐事故发生;

e) 凡进入含硫介质的设备、容器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经取样分析合格后,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容器作业票,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一般不超过两人,每人次工作不得超过1小时;

f) 禁止任何人在不佩戴合适的防毒器材的情况下进入可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并禁止在有毒区内脱掉防毒器材。遇有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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