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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瓦斯矿井解决瓦斯涌出异常问题的探索性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2月14日

我们知道,低瓦斯矿井是指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的矿井,即Q相=Q绝×n/T≤10m3/t和Q绝=Q×c%×60×24≤40m3/min(其中n代表天数,T代表产煤量,c%代表平均瓦斯浓度)。但这是从一个井口全井角度来说,从绝对瓦斯涌出式中不难看出,c%这个平均瓦斯浓度中,还存在瓦斯涌出不均衡的情况,甚至会出现瓦斯涌出异常的情况,这也是煤矿矿井在生产实际工作中证明了的。也就是说,低瓦斯矿井同样会因地质、天气以及开采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出现瓦斯涌出异常的情况。所以,低瓦斯矿井也要制定相应的解决瓦斯涌出异常情况的方案、措施,有效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基于对不同的低瓦斯矿井解决瓦斯涌出异常情况经验的学习和总结,本文对怎样解决低瓦斯矿井瓦斯涌出问题进行试探性地思考。

一、矿井瓦斯涌出异常的分析

从书本、资料上可以得知,煤层瓦斯涌出与煤层本身瓦斯含量的大小决定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在成煤过程中伴生的气体量和煤层含瓦斯能力;二是煤系地层保存瓦斯的条件。相同条件下,成煤程度高的煤层其含瓦斯的能力较强,另外就是瓦斯含量随煤层埋藏深度增加而增加。所以,影响瓦斯涌出的因素可以从自然因素和开采技术因素两面归纳:

1、煤、岩本身的瓦斯含量影响着瓦斯的涌出。它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最重要因素。我国煤矿开采实践已经证明:开采煤层的瓦斯含量越高,瓦斯涌出就越大。

2、地面大气压的变化,也必然引起矿井气压的相应变化,它对瓦斯涌出量的影响与瓦斯涌出来源密切相关。对从煤层暴露而涌出的瓦斯量影响甚微,但对采空区的瓦斯涌出的影响比较显著。当地面大气压突然下降时,矿井瓦斯涌出量增加,反之则减少。

3、开采规模也影响着瓦斯涌出。开采的深度越深、开拓和开采范围越大,矿井的生产量越大,形成的老空区就越多,这些也决定了瓦斯涌量就越大。

4、开采顺序、回采方法、生产工艺等开采方法也决定着瓦斯涌出情况。首先开采的煤层(或分层)瓦斯涌出相对较大,用回采率低的采煤方法回采,采区瓦斯涌出量越大。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是不均衡的,在同一个工作面内,进行落煤和放顶工序时的瓦斯涌出量较大。

5、通风方法及采空区的管理,也严重影响着瓦斯涌出。当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时,矿井瓦斯涌

出量随矿井风压的升高而增大,随矿井风压的降低而减小。矿井采用压入式通风时,风压对矿井瓦斯涌量的影响与采用抽出式的相反,通风影响相反,采空区是积存瓦斯的场所,如果采空区密闭不严或其进回风侧的通风压差较大,就会形成大量漏风,造成采空区瓦斯大量进入巷道中,给生产带来麻烦,甚至造成事故。

6、地震等地质运动,也会造成煤、岩体的结构变化,导致瓦斯涌出的更加不均衡,从而瓦斯异常。

这些地质变化等因素,就会导致低瓦斯在矿井中某一区域或者某一地段、某一个生产水平以下、某一煤层、某一施工巷道、某一个工作面都会出现瓦斯涌出增大,低瓦斯矿井瓦斯涌出异常也就在所

难免。所以低瓦斯矿井也要在瓦斯涌出方面,从管理上有意识地给予关注,提高认识,加强管理,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瓦斯涌出问题,有效防治瓦斯事故。

二、低瓦斯矿井解决瓦涌出异常问题的措施探讨

通过对矿井瓦斯涌出的分析以及低瓦斯矿井涌出异常的形成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采取措施,解决低瓦斯矿井瓦斯涌出异常问题:

(一)加强通风、设备、设施管理。

1、在瓦斯涌出异常的施工巷道、工作地点安装的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并调试确保灵敏可靠和正常监控。

2、每天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或巷道中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杜绝设备失爆。施工队施工中,开关等电气设备出现故障需检修时,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拆卸,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确定可以实施检修后由机电专职检修人员检修。

3、在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或工作面、巷道中安设瓦斯探头,随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

4、及时校验瓦斯检测仪,最大限度降低误差,对该地点实行有效监测。

5、严禁将井下运输架线铺设进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和地段,并应在进入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和地段外,于合适的地方成组安设运输轨道绝缘道夹板,保持绝缘道夹板在使用中完好。安设绝缘道夹板的地点应选在无水且离进入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区域)50米以外的地方。

6、应在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回风巷内成组安设隔爆水幕,并保持水幕中有足够水量。

7、通风中严禁大串联通风,特别是供掘进瓦斯含量高的煤层的风,不能串联回采工作面或者回采工作面的风串入掘进迎头。

(二)加强瓦斯检测管理。

1、选配责任心较强的瓦斯检查员对瓦斯涌出的区域,特别是有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施工巷道、地点和地段,要进行专人、专头、专职检测,并随时确保正常通风。

2、在瓦斯涌出异常地点进行专职检测的瓦斯检查员,入井必须随身携带光学式瓦斯检查仪和便携式瓦斯检查仪,两种仪器配合使用,确保检测无误。

3、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瓦检员脱岗、串岗。

4、每天、每班必须有专人对有瓦斯涌出异常的区域和施工地点进行巡查,实行现场重点监管,及时解决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

(三)加强施工放炮管理。

1、严格“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和水炮泥填充制度,严禁不按规定进行放炮操作。

2、加强放炮母线管理和雷管脚线扭结短路管理,严禁明接头和裸露现象,杜绝放炮火花。

3、严格实行掘进迎头一次装药一次放炮,严禁将一次分次放炮。

4、打眼过程中及时进行瓦斯监测,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5、每班每次打眼前,都必须打探眼,探眼深度必须超前,正常眼深1.5米以上。打眼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对探眼中及探眼口的瓦斯进行监测,如发现有顶钻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止打眼工作,但钻杆不能拔出,随后听从指挥进行处理。如眼中一切正常,则进行正常的打眼、装药、放炮工作,但探眼中严禁装药,探眼必须用炮泥充填。

(四)强化防火源管理。

1、严禁拖拉、撞击设备,严禁用金属挖、击岩石,使用耙碴机时放慢速度,严防机械火花、摩擦火花及其它火花。

2、严禁职工穿化纤衣服入井和携带火源入井,严禁失爆矿灯入井。

(五)加强施工管理。

1、严禁超挖,一旦出现超挖,必须用锯末充填,严防高顶瓦斯集聚。

2、施工中跟班队干或班长必须携带并正常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3、施工中严格按章操作,一旦出现瓦斯超限或停电、停风现象,听从指挥,组织人员撤至附近新鲜风流中,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设置栅栏,向调度汇报以便及时安排处理,严禁无理取闹,知情不报。

4、必须设施工现场查看专职人员,发现地压显现、瓦斯涌出不断增大、煤层结构和构造变化异常时,应组织人员立即撤至新鲜风流中,向调度汇报听候安排。

5、加大处罚措施,严格制止施工中不按要求施工、违章指挥等“三违”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开采管理。

1、开采规模不宜过大,尽量在合适的范围内进行开采,不同时在不同水平开采同一瓦斯含量较高的煤层。

2、开采方法上要合理,不同时开采两个以上瓦斯涌出异常的煤层;尽量提高回采率;工序不乱,尽量按顺序先回采瓦斯含量较高的煤层外的解放层,释放其内含瓦斯,最后减小瓦斯涌出。

3、用炮采落煤方法回采,打眼时要密切注意检查,放炮震动后也要注意观察,一旦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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