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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防爆工具(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1日

  四、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胶带机安装工程通风由新元矿负责,测风员,瓦检员由新元矿安排配备。

  2、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时,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不准由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及灭火砂箱,并应有洒水水源,安排专人负责喷水。

  3、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前,瓦检员必须检查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并检查验证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4、切割机、电动钢刷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设备)工作完毕,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应立即处理。

  5、瓦检员必须跟班作业,严禁中途离开。

  6、非防爆工具(设备)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必须有专业电工接火,操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控制开关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不使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7、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的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必须是全锚喷巷道,巷道中如有露出煤层的地段,不得进行作业。

  8、井下如使用各种溶剂和油品清洗设备和硫化胶带时,严禁在同时同地点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

  9、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五、施工组织

  项目经理:***

  工程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安检员:**

  施工小组:安装二组,组长:***

  变电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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