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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作业产生的原因、危害分析及对策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2日

 众所周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和环境条件的缺陷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在这诸多因素中,人的因素占主导地位,有统计占70%~80%。由此,我们看出违章对安全生产的危害,甚至可以说就是导致安全事故的元凶。这其中,尤以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安全事故占多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仅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伤害,也给企业和国家带来损失,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这是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我们在这里对习惯性违章产生的原因、分类、危害及对策进行阐释分析,就是希望引起广大职工的重视,自觉杜绝违章,消除不良习惯,防范事故未然,保障企业及自身的安全。

  一 习惯性违章产生的原因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长期反复发生的作业行为。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沿袭下来的违章行为,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

  1、习惯性违章的主观原因

  (1)侥幸心理。有些职工自认为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几次违章都没有出过事,就把潜在的危险抛之脑后。一旦环境、设备、人员发生变化,就很可能引发事故。这类情形在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员工中较多见。

  (2)麻痹心理。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职工的安全思想和警惕性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在操作中很容易产生轻视心理,不严格按规程办事,时间一长就养成习惯性违章。

  (3)取巧心理。有的职工脑子活,为了抢时间赶工作进度,图省时省劲,投机取巧,简化操作过程、减少施工工序等,置安全措施于不顾。

  (4)马虎心理。有些职工认为自己熟悉工作环境和作业程序,只要把握主要的操作规程即可,作业时粗枝大叶、不拘小节,他们往往对“看得见”的危险比较警觉,对暂时没有发生危险恶果的潜伏危险掉以轻心。

  (5)逞能心理。一些职工熟悉岗位技能、有工作经验,理论上有一套,操作知识也都知道,产生骄傲自满思想,认为有关作业规定和程序对自己来说都是不必要的“小菜一碟”,别人不敢违章,自己“技高胆大”,违章操作才显“英雄本色”,结果造成事故。

  (6)蛮干心理。有些职工有一定的技能能力,但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把遵章守制当成是刻板,随意“创新”工作方法,不充分估计行为的恶果,这种违章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是大事故。

  (7)无知心理。一些新职工和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对每项工作程序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作业中糊里糊涂违章,糊里糊涂出事,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

  (8)麻木心理。个别职工因长期、反复从事同一工作,生产热情减退,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应付了事,安全处于被动状态。发现安全工器具有问题也不及时更换或修理,使安全设备缺乏可靠性;发现他人违章也不制止,认为就算发生不幸也轮不到我头上,久而久之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9)从众心理。一些职工安全知识不全面、安全意识不强,看到其他职工违章操作“既省力,又没出事”,还没被追究和处理,遂削弱了正确的安全思想,把违章当成经验,盲目地学习、运用,渐渐地,错误的操作方法代替了正确的方法,形成习惯性违章。

  (10)奉上心理。一些职工原则性不强,对上级的话惟命是从,明明知道是错的,总想着是领导让我干的,就算出了事也有上面顶着,查不到我,结果发生了本不该发生的事故。

  (11)唯心心理。极少数职工受消极思想影响,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心理,靠惯性作业,凭经验操作,不注意安全随意工作,往往造成事故。

  2、习惯性违章的客观原因

  (1)岗位培训不到位。企业没有完善的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主要表现为:新职工无证上岗或设备结构、工艺技术更新改造后,职工对新工艺操作规程不了解,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违章。另外,企业虽然开展了许多与安全相关的理论培训、思想教育、技术培训,但由于培训过于程式化,效果不理想。职工只是被动接受,往往认识问题不全面、不充分、不理性,反映在工作中,就是摆不正安全与生产、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常会产生“安全就是不出事故”的单纯认识,因而也不能真正认识到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和反习惯性违章的重要性。

  (2)作业环境不安全。以我矿生产为例,生产战线长、设备工艺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并受多种自然条件及生产设施老化腐蚀影响,易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灾害。有的设备结构、工艺技术设计时考虑不充分,不符合人体的生理特征,按正规的操作极不方便或容易损坏零部件,从而引起习惯性违章操作。此外,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部分工艺、设备、流程已不能满足当前生产需要,为了保持正常生产仍在“带病上阵”或“超龄服役”,一些设备上存在的问题迫使职工违章操作。

  (3)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工作任务布置不合理,不考虑作业现场的实际状况安排任务,在现场强行要求职工冒险违章蛮干;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章违纪,给职工的安全观念造成错误引导;个别单位、班组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程序和规章制度,对暂时还没有造成恶果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姑息迁就,放松了对职工安全行为的严格要求和教育督导,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4)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工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在不断增加,容易导致思想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行为走样;此外,在与同事、朋友、亲属发生一些矛盾及生活中遇到重大变故,也会使职工思想情绪波动,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导致行为失常。

  以上是习惯性违章行为形成的主要原因。

  违章虽然不等于事故,但大多数事故却是因为违章引起的,如果这些违章行为得不到制止和处理,将不仅影响违章者本人,还会误导其他职工。因此,必须严厉打击习惯性违章行为,减少和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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