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西一泵房回风道掘进进尺,离透口位置30米,为保证贯通安全,特编制透口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如下:
一、 位置:
+320大巷西一泵房往北27.93米。
二、支护要求:
仍采用原支护型式,质量验收标准同原措施。
三、安全要求:
1. 贯通前,必须对贯通位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贯通位置附近顶板支护情况安全可靠。
2. 贯通前,每次放炮前,应对放炮地点附近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只有当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放炮,否则严禁装药放炮。
3.在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及跟班队长必须派专人对所有通往距放炮点150米的通道口进行把口警戒,并组织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泵房开泵人员必须撤离泵房以西100米以外,并按25队警戒要求进行躲避,严禁滞留泵房。
4.在放炮前,应先设专人在空、重车线提前进行把口警戒,严禁车辆通过警戒区域(车辆并停电闭锁)。放炮后,待撤除放炮警戒指令后,并由25队跟班人员通知运一队负责现场协调人员,由其现场协调人员指挥,车辆方可缓慢鸣铃通过该区域。
5. 在放炮时,把口人员应将警戒线以内的所有人员全部撤除到警戒线以外,方可通知放炮员放炮,放炮员接到班组长放炮命令后,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起爆。
6. 放炮要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不接到通知,警戒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警戒线。
7. 放炮后,必须待工作面炮烟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才可巡视爆破地点,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瓦斯,顶板,支护,拒爆及残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定无危险后,方可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
8. 如有拒爆及残爆时,必须在有班长及操作人员的现场指导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9. 放炮前和放炮警戒解除后,跟班队干都要安排班组长查看掘进面和原泵房北部透口位置的支护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先及时处理,再做其他工作。
10. 掘进接近透口5米时,要求采用放小炮掘进,装药量控制在每孔1.0节内,采用多打眼、少装药进行施工。距贯通地点5米时开始打探眼。透巷时必须用钻探透后,根据透口情况打好十字头透巷,余1米时严禁放炮施工,只准手镐刷帮落煤,施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看顶,看顶工必须认真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安排专人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施工。
11.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地测科所挂中腰线进行施工,误差保证在规定范围内,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12. 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由班组长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及时让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3. 跟班队长好班长现场指挥作业,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14. 地测科应预先在预贯通地点标注贯通地点。
15. 贯通后,通风区负责编制串联风措施。
16. 其余未尽事宜贯通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7. 本措施必须向职工详细贯彻,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