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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气焊安全施工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06日
⑽、保证气带的完好,不得使熔滴或熔渣与气带接触而发生燃烧;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
7、焊接与切割作业时,要将作业场所10米范围的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作业场所有地沟、下水道时,应注意内有无可燃液体和气体,以及是否有可能泄漏到地沟和下水道内可燃易爆物品,如有应做好隔离,以免焊渣、火星引起灾害事故。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施工场所或地点必须通风良好。
8、电焊工的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符合标准规定,焊工的工作服、手套、绝缘靴应保持干燥。
㈢、施工中:
1、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和现场监督员必须在现场指挥和监督,如发现异常或违章操作时必须立即制止施工,责令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2、工作现场必须准备消防水管,配备消防沙箱和消防锹;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配备相适应类型的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完好,数量不得少于2个。
3、操作前应检查焊割炬、气带和各个接头是否漏气,焊割嘴是否堵塞。
4、更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并避免身体与焊件接触。
5、施工过程中,所有号令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发出,其他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施工人员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协作,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在容器内或狭小的工作场所施工时,须两个人轮换操作,并安排专人留守在外面监护,以防发生意外时,及时切断电源。在潮湿的地点工作时,应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胶片等绝缘物作垫板。
7、高处焊接切割时,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监护,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移出10米以外;在施工中,施工点下方严禁站人或通行,并由专人负责用水管等措施对落下的高温物品降温;电焊工禁止乱扔焊接头,对焊接切割作业下方应进行隔离,作业完毕后应做到细致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8、焊接、切割燃料容器和管道前,应将容器和管道内的易燃品清理干净;不准焊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9、不准焊封闭的高压容器,对受压容器、密封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及沾有可燃液体的工件操作时,必须事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再进行工作。
10、在进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11、严禁在带压、带电的工件上进行焊割;不得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以防爆炸伤人和引起火灾;禁止焊割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
12、焊割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焊割嘴与工件表面的间距,以防回火;气带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门。
13、焊钳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却。焊工不得将焊接电缆缠绕在身上。严禁将火线、地线搭在一起。电焊工在停止工作或离开岗位时,皆需切断电源。
㈣、施工结束后:
1、每班停工时必须及时熄灭火种,工作地点用水喷洒,并应由施工负责人指定的专人现场观察1小时,确认无异常后方能离开。
2、停工后必须关闭电源,拆除氧气和乙炔表并妥善保存,将电缆和气带有秩序地盘好,氧气瓶、乙炔瓶、电缆和气带等放到指定地点保存。
七、井下硐室施工要求:
井下硐室施工使用电气焊(割)作业时,除严格执行以上条款外,在施工前还必须和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联系方可进行电气焊(割)作业。安检科安排安检员负责安全工作,通风科负责安排专职瓦斯员现场检查通风和有害气体情况,施工人员必须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施工负责人严格要求使用电气焊(割)后进行洒水降尘等工作。其他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附井下硐室施工作业特别注意事项:
1、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
2、焊接与切割作业时,要将作业场所10米范围的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
3、乙炔瓶与氧气瓶应直立放置,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4、施工中,专职瓦斯员必须在现场对瓦斯进行不间断检测,在施工现场还必须配有便携式瓦斯报警器,连续检测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5%时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所有人员立即撤离现场,等瓦斯浓度小于0.5%以下方准施工。
 
九、相关科室及领导审批:
 
 
1、调度室:
  
2、安检科:
  
 
3、通风科
  
4、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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