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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工区井下气割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06日

        八、安全施工准备:
        1、施工前,必须经过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施工。
        2、烧焊期间,必须有工区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3、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首先和现场岗位工取得联系,交代清施工时间、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所用的工具、材料是否齐全,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护用具是否可靠。
        5、施工负责人在作业前一定先检查供水管路和水量是否充足,防尘软管要接到施工地点,并有专人负责洒水。且一定要看好现场,对现场的各种电缆管线和设施进行保护好,且对施工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易燃物进行彻底清扫,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6、施工人员要认真清理现场杂物和易燃物,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范围内应洒水除尘,作业地点下方必须用不燃型材料(一般可采用铁板)接受下落的火星和焊渣。
        7、瓦检员要认真检查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好的两只灭火器和一只盛满水的水桶,设分支洒水管路,并且由专人负责。
        8、烧焊场所内不得存放油类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应采取措施隔离。
        9、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罐、同车运输,氧气瓶、乙炔瓶与火焰的间距均不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的间距不小于5米。
        10、乙炔瓶必须站立放置,应靠墙放置或使用麻绳将乙炔瓶站立固定在护栏上,施工人员拖动风管时必须注意乙炔瓶的状态,防止将乙炔瓶翻倒在底板上。
        11、氧气、乙炔瓶使用前应确认减压器是完好的,减压器及气瓶阀上(特别是二者进口和阀口处)的杂质污物及灰尘等必须清除。
        12、乙炔瓶应有防护胶圈,搬动时应避免碰撞和剧烈的震动。
        13、气割前,必须检查乙炔管、氧气瓶及接头,经检查严密不漏气后,方可进行气割作业。不允许氧气瓶上有油脂,严禁用戴有油渍的手套去搬运氧气瓶和触摸瓶嘴。
        14、气割时,由于枪嘴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或爆鸣时,必须先关乙炔阀,然后冷却枪嘴或清除堵塞物,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6、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自保意识,防止被火花烧伤。
        17、经通防工区瓦检员确认无误后,施工人员才可以施工作业。电焊作业前,要由瓦检员检查作业地点前后20米内风流中的有害气体,并对施工地点进行连续监测,其中瓦斯浓度不大于0.5%。否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风量不足时,严禁进行烧焊作业。
        18、施工负责人应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回风流及作业地点瓦斯浓度,浓度大于0.5%时,必须立刻停止作业,消灭火种。
        19、点火火种,由施工负责人专人保管,不得乱放,点火时不要对人操作,防止烧伤人员。
        20、施工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守候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刻处理,检查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去。
        21、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执行。
        22、本措施经会审、审批后,作业前必须组织所有作业人认真学习本措施,并考试合格、签字后方可严格按本措施作业。
        九、收尾工作:
        1、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必须用水再次冲洒,并派专人留守观察1小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2、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工具、设备、剩余材料及时升井,严禁长期存放井下。
        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烧焊作业相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贯彻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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