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电器操作、检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任何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各电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供电系统。每台设备应有标志牌,注明型号、电压、容量、用途、功率及过流整定值。每台设备必需有包机牌,并明确包机人。
3、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4、操作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5、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符合要求,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严禁拆除、短接、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6、综采工作面的各个配电点均应设置可靠的局部接地极和移变以及照明综保的辅助接地装置,并和主接地型成可靠接地网。
7、综采工作面的配电点、整体移动的设备及电缆,必须由专人检查,确认无误时方可移动,注意在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
8、动力电缆在更换后必须检查相序,以免电动机反向运转。
9、停送电前应检查确认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后,才能切断隔离开关,合闸时,操作程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10、停电后应使用与电源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必须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在百分之一以下时方准放电)。
11、停电后必须吊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的警示牌,并闭锁或专人看守,非执行该工作人员,严禁摘牌送电。
12、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放电导体接地装置,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二、电器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1、电器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操作。
2、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能时,必须使用与其电压等级相适应的仪表测试。
3、检查维护设备的防爆性能及工作性能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检查各种仪表及显示,指示正常,操作手把、按钮等灵活可靠。
4、设备发生漏电、短路跳闸或其它任何故障,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5、对各种不同型号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有关规定进行检修试验。
6、采煤机所有动力电缆插销联接、拆卸、安装时,必须停电闭锁,必须在接触器断电后,并将隔离刀闸打在“OFF(关)”的位置时方可工作。插销未压紧前严禁送电试车。
三、电缆
1、电缆的吊挂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每更换一次电缆,要注意相序连接,要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3、盘放电缆应成“8”字形,各类电缆应有足够的弯曲半径。
4、所有移动电缆或待收电缆必须盘放整齐,严禁损伤电缆。
5、电缆护套损伤时,应按标准进行硫化热补或同等效应的冷补。
6、电缆接线盒、连接器的放置高度应略高于电缆悬挂高度,以防电缆上的水滴沿电缆渗入。
7、各种电缆只能在规定的电压等级及条件下使用,严禁超过安全载流量。
8、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各类设备的电缆绝缘测试,对绝缘值低于安全值以下的电缆应检查、处理。需要更换时必须更换。
9、拆除、移动电缆时,电缆插销应妥善保管,严禁损坏。不用的电缆插销座应加以封堵。
10、生产班要安全专人看护采煤机活动电缆,防止电缆跑出电缆槽,损坏电缆。
11、运输机尾处的电缆要用皮带全部包裹,防止电缆被飞浅的煤块砸伤;单轨吊上每个滑轮之间必须用小于电缆长度的Ф8钢丝连接,防止电缆受力过大损坏电缆,引发机电安全事故。
四、移动变压器的操作
1、故障断电后,要认真查看高低压侧的状态显示,故障处理后进行复位,复位后确认无人工作时方可送电。
2、严禁在带电的情况下打开移变高低压开关的各部盖板,进行检查、检修。
3、必须严格执行对移动变电站先送高压电后再送低压电的操作规定。
4、在运行中要注意各个指示仪表的显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