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氧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
14、工作时的乙炔瓶、氧气瓶要直立放置在尽可能平的地面,并妥善固定,以防倒下。
15、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与瓶之间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不能将氧气、乙炔瓶放在一起开启使用,在使用期间,氧气、乙炔瓶周围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16、气割前,必须清理工作地点周围20米范围之内的杂物,易燃易爆品。
17、气割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的防护眼镜。
18、割距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19、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割嘴,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不能将点燃的割具随意放在物件或地面上。
20、点燃割距时,不准用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
21、工作结束后,拧上气门螺帽可靠关闭各气门,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
22、气割工必须劳保用具齐全,着装严谨,不得穿着有破口的棉袄操作。
23、气割人员应站在进风侧,不得正对气割火花流动方向,以免被烫伤。
24、气割工作开始和结束后都要及时向调度室、通风队汇报,结束两小时后再次报告。
25、工作结束后,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机电队及气割操作人员再等至少2小时,观察现场是否有火情出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6、本措施未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