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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09日

    14、严格按放炮制度进行放炮,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封泥要充足。禁止用煤粉、煤块或易燃物充当炮泥,严禁用明火、矿灯、动力线放炮,严禁使用变质炸药。
    15、做好年度反风演习工作,保证反风时系统可靠,反风风量符合要求。
    五、矿井成立火灾救灾指挥部
    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灾区人员、处理事故,尽早恢复生产,矿井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火灾救灾期间的全部组织和指挥工作。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总支书记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工会主席  管理矿长  医院院长 矿长助理 调度室主任
    成  员:调度主任  安监科长  生产科长 机电科长 办公室主任 
    企管科科长  劳资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通风队队长    
    一采队队长   二采队队长   一掘进队长     二掘进队长  
    机电车间主任  服务队队长 运输队队长  平地单位负责人
    火灾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六、事故汇报程序
    发生事故时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所列的人员名单顺序逐一通知,接通知人员30分钟内到救灾指挥部待命(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附表)。
    七、处理事故时各成员职责:
    1、发生火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处理火灾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协调有利于矿井处理火灾事故的各种有效方案、措施,监督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实行。
    (4)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根据发生的事故规模及矿井对救灾设备的需求,在本公司范围内为矿井协调好设备的供应工作,并对矿井救灾提出指导性意见。
    (5)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根据矿井事故情况,预测、分析事故可能扩大及波及范围,对矿井制定的作战计划做出指导,并及时掌握、指导救灾进展情况。
    (6)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根据矿井事故情况,对矿井制定的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进一步对矿井救灾人员的安全工作及时指导部署。
    (7)公司调度室:根据矿井火灾事故情况及公司领导指令,负责对公司各矿井救灾所需物资的统一调度,协助做好矿井调度工作。
    (8)安监部:协助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做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的工作。
    (9)生产技术部:协助公司总工程师做好有利于矿井处理火灾事故的各种有效方案、措施,监督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实施。
    (10)保卫部:根据矿井事故情况,协助矿井保卫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公司范围内给予有效协调。
    (11)生产副矿长:在事故发生时,召集各生产区队长,对事故可能波及的地点及受危害人员进行分析、预以认定,为事故作战计划的制定提供建议,并协助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12)机电副矿长:按制定的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召集机电车间负责人制定所需相关机电设备的种类、数量,并制定机电设备的安装位置方案,时刻掌握主要通风机和机电设备的工作状况。
    (13)书记、经营副矿长:与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结合,确定救灾所需各种物资的种类、型号、数量,安排有关人员及时备齐到位,同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4)安全副矿长:根据发生的火灾事故及范围,预测事故规模,详细及时向所属的上级部门汇报是否支援,并结合矿长、矿总工程师制定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
    (15)工会主席:负责事故危害人员家属的接待及安排事宜。
    (16)其它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火灾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抢救事故所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17)副总工程师:积极配合矿总工程师查阅事故发生地点的资料及预测周围巷道破坏情况,与抢险队人员随时接受矿总工程师的工程命令指挥。
    (18)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根据营救遇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灾人员的救助和事故处理。
    (19)调度室主任:按事故作战计划的要求,召集所属人员坚守岗位,及时传达矿长对事故处理的各项命令。
    (20)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绘制事故现场图。
    (21)机电科长:配合机电副矿长,对事故发生地点及可能波及范围的各种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预测,对救灾所需的相关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类型及数量提出建议,经矿长批准后,与机电车间主任立即落实。
    (22)安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方式,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
    (23)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命令,随时恢复事故地点的通风工作。
    (24)修护队长:按照矿长和总工程师的命令,随时做好事故地点的巷道修复工作的准备。
    (25)机电车间主任: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正常运转,负责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相关任务。
    (26)运输队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到地面,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27)抢险队长:认真查阅有关事故发生地点的图纸资料,备齐所用设备、材料,对矿总工程师提出的抢险工程要求,立即付诸行动。
    (28)供应科长:按作战计划的部署,根据经营矿长的要求,备足、备齐抢救事故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
    (29)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消防器材、设备安装和消防培训工作。
    (30)劳资科长:负责查找受事故危害人员的档案资料,报告公司劳资部门,做好受事故危害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险协调工作。
    (31)医院院长: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32)有关队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33)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情况,立即把事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报告,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按照《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各单位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并统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同时通知电话修理员要保证通迅畅通,保证救灾命令的快捷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处理火灾事故的组织措施及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的方法、路线:
    1、方法:
    (1)工作面人员或知道火灾事故的人员,应迅速利用最近的通讯设施向矿调度室报告。
    (2)在工作面通行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在跟班干部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迅速戴好自救器沿矿井制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退或迅速撤到采面下机巷或其它新鲜风流中。
    (二)注意事项:
    1、事故一旦发生,迅速组织灾区并通知所有受威胁区人员撤退,需要时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波及范围和气体成分。
    2、井下人员发现火灾时,应首先查明火灾的地点、波及范围等情况。跟班值班队长应立即组织人员一边向调度室汇报,一边就地利用洒水管路、灭火器、灭火沙等进行直接灭火。灭火时要与火源地点保持适当距离,以免水蒸气灼伤,并派人守候电话,随时汇报灭火情况。
    3、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和公司领导汇报,由值班矿领导根据灾情决定灾区及沿途人员是否撤离险区,并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
    4、调度室接到灭火无效汇报后,应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沿近路顶着新鲜风流撤离险区到达地面。
    5、机电车间根据命令切断火区电源。
    6、在无二次发生事故可能时,应迅速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
    7、调度室要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及时组织人员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通知灾害处理小组成员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8、矿长和总工程师接到灾害报告后,要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全力以赴抢救人员。救灾人员到达事故地点后对灾区全面侦察,查清事故地点、范围、遇难人员人数和分布地点,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发现幸存者,立即救出,发现火源,立即扑灭。
    9、遇难人员救出后,要进一步对整个灾区进行瓦斯检查和巷道状况调查,若有瓦斯超限和冒顶堵塞巷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排放和处理。只有查明整个井下确无隐患,方可全面进行灾后处理。
    (三)主、副斜井或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人员撤退的方法、路线:
    1、立即进行全矿井反风;
    2、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沿就近的风井(东风井、西风井)撤到地面;
    3、救灾人员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利用灭火器灭火;
    4、确认火源全部熄灭后,再检查全矿井瓦斯聚积情况,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恢复正常通风。
    5、反风前主、副井口及附近全部人员撤至20米以外。
    (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控制事故范围、灾害程度扩大的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用最近的电话把现场发生火灾的原因及火势情况报告给值班调度员。
    2、值班调度员立即把事故现场情况向值班矿长汇报,按值班矿长确定的救灾指令,通知附近工作面值班干部组成灭火小组,带齐救火设备赶往事故现场救火,值班矿长并把事故现场情况及时向矿长汇报。
    3、参加灭火的值班干部,要及时把现场的灭火进展情况、预测灭火的可能性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4、矿长根据汇报情况,确定下一步采取的方案及措施。若火势继续扩大,蔓延较迅速,应立即下达各有关工作面人员撤退的命令。
    九、井下火灾避灾路线
    (一)、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撤退路线:
    1、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1)五2803采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五2803采面下机巷→五2八西大巷→八区段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2)五2802采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五2802采面下机巷→五2八东大巷→八东行人绕道→八号横贯→副斜井→地面;
    (3)六4801采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六4801采面下机巷→六4八西大巷→八号石门→八区段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4)六4803采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六4803采面下机巷→六4八西大巷→八号石门→八区段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2、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人员撤退路线:
    (1)四级车房开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副斜井→地面;
    (2)主斜井人行绕道开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九西大巷→九西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3)九西大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九西大巷→九西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4)五2802下机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小川风→五2八东大巷→八东行人绕道→八号横贯→副斜井→地面;
    (5)五28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五2八东800轨道上山→五2八东大巷→八东行人绕道→八号横贯→副斜井→地面;
    (6)五2803上副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小川风→五2803采面→五2803采面下机巷→五2八西大巷→八号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7)六4七西上副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小川风→六4 801采面→六4 801采面下机巷→  六4八西大巷→八号石门→八号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8)六4803采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六4 803采面→六4八西下机巷→六4八西大巷→八号石门→八号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9)五2九东大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九东车场→九西车场→九西行人斜巷→副斜井→地面;
    除认真执行本措施外,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等中防灭火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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