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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消防材料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03日

    (三)运输系统
    (1)出煤系统
    ○1装载机把煤转运至胶运顺槽皮带上,胶运顺槽皮带搭载在回风大巷皮带上,再经回风斜井高角皮带运至地面煤场。
    ○2装载机把煤装在汽车上,经辅运大巷、副斜井运至地面。
    (2)进料路线
    地面料场→副斜井→辅运大巷→工作面
    (四)综合防尘
    1、施工队交接班前后,班中必须安置专人对巷道内进行全断面洒水一次。特别是极易积尘的地方如风筒、风水管及电缆上等,必须及时进行清除。
    2、综掘迎头采用掘进机自带内外喷雾、转载点喷雾、净化风流、冲刷巷帮、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冲刷巷帮应在掘进机前后20m范围以内巷道进行冲刷。
    (五)其它
    1、管线吊挂
    电缆钩安装孔离地板1.8m,间距1.0m。电缆吊挂在巷道顶部,供排水管(φ108)铺设在巷道前进方向右帮,管线、电缆吊挂必须平直,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水管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
    2、巷道底板维护及处理
    由于设备行走时对巷道底板破坏性较大,经设备碾压后,很容易造成底板破坏,导致设备、车辆行走困难。因此必须及时对巷道中不平的地方进行铺垫。对于底板破坏严重的,要铺垫片石、碎石。
    3、巷道文明生产要求
    (1)生产前,将工作面及路面的积水抽排干净。
    (2)各岗位工要清理净工作范围内的杂物。
    (3)由现场跟班队长负责安排清理巷道内浮煤。
   
    五  安全技术措施
    一  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区(队)长负责组织传达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后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补考合格后再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干部工人学习、考试成绩分别登记在《掘进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上。
    2、施工前,技术部门必须提前给出开口位置并标定好中(腰)线,施工队严格按线施工。
    二 “一通三防”管理
    一通三防齐抓共管,队长为“一通三防”总负责人;技术员为技术负责人,各班安全班长和检修班班长为具体负责人。
    一、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之一,完善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未形成提升系统风、扩散通风,管理好所属范围内各种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敞开两道风门,严禁风门前后5m内存放其它物料。
    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1)局部通风机安装符合《规程》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安排专人进行挂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迎头距离不大于20m,风筒逢环必挂不受挤压,且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由施工队组设专人管理和延接,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拆开或损坏风筒,严防瓦斯超限,有关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使用以及二氧化碳、瓦斯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第140条~第149条规定执行。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工作面的全部人员,并切断电源。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无论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局部通风机不开时,要把人员撤至进风巷内,并在巷道门口位置设置“严禁人员入内”的警戒牌,迎头禁止爆破。自动停电时,要撤出工作面的全部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启动。
    5、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使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三、防尘管理
    1、掘进工作面防尘供水管路必须完善,三通阀门齐全且符合规定(进口处设置第一个三通阀门),钢管必须接到离迎头30m以内,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漏水。
    2、综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掘进机内外喷雾和转载点喷雾、净化风流、冲刷巷帮、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净化水幕安设三组,第一组距迎头20m,第二组距迎头50m,第三组距迎头80m,净化水幕封闭巷道全断面,且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冲刷巷帮应在开机前后对迎头20m以内巷道进行冲刷;掘进机内外喷雾不完善可靠或使用不正常,严禁开机。
    3、掘进工作面中,凡是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并且位置恰当、灵敏可靠、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各转载点前后10m以内巷道每班必须进行冲尘,保持转载点附近巷道湿润。
    4、掘进迎头涉及的巷道必须定期进行冲尘,杜绝煤尘堆积。
    5、实行个体防护。掘进工作面内的作业人员、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及在其它粉尘产生点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6、井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规程措施和规章制度,防止煤尘堆积,杜绝煤尘事故发生。采掘工作面的班组长为执行综合防尘措施的第一责任者,现场严格执行各种综合防尘措施。
   
    四、防火管理
    1、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按规定配备的数量,定期检查校验,责任到人.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进行,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3、带式输送机的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所有电器设备防爆性能必须达到《规程》要求,过流、欠压、漏电等各种保护齐全可靠,严禁私自拆除各种保护设施,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电器设备性能完好,运转时不产生火花,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5、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措施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措施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6、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7、掘进迎头发现异常气味,必须迅速查明原因。若发生火灾,必须保持镇定,首先弄清火情,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部门;并在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的带领下,佩戴好自救器,利用一切人力物力,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进行灭火。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通风状态。若火灾不能控制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并由班组长清点人数,保证安全,沿避灾路线撤出。
    8、机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水管直接灭火。
    四、瓦斯管理
    1、掘进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期积聚。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工。
    5、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轩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项目部调度和矿调度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时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五)顶板管理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1、55条规定: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掘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及时敲帮问顶,摘松活石, 处理活石时,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掩护下进行,不准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空顶距离达到锚杆(锚索)排距时要立即打锚杆(锚索),临时支护好后,必须再对工作地点所有的支护进行全面加固,并检查顶帮的围岩情况,确实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2、班组长必须负责详细检查煤体的滑纹情况,若发现活煤及时处理。如果处理困难或有危险时,不能盲目处理,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活煤所在位置,用临时支柱支护好方可打眼,在打眼时必须避开此处,并随时检查安全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3、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进行支护。
          前探梁采用3条长度不小于4m直径不小于50mm的(或3吋)钢管按一定间距均匀悬吊到顶部锚杆上,每条前探梁用3个悬吊点固定,并用木板和木楔楔紧加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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