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设备找正后,垫铁应露出设备底座底面边缘,平垫铁露出10-30mm,斜垫铁露出10-50mm。
④安放基础螺栓应垂直,螺栓拧紧后,螺栓应露出螺母2-4个螺距。
⑤放置垫铁部位,垫铁与基础螺栓应接触良好,灌浆时,必须捣固密实。
⑥泵轴的串量必须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⑦泵轴纵向水平度小于0.5/1000。
⑧泵与电机对轮连接,两轴的同轴度不应超过:径向位移 0.05mm倾斜 0.2/1000。
⑨泵与电机联轴器之间应有7mm间隙,水泵与电机的轴线应重合,其允许偏差为0.06mm。
⑩两联轴器外圆表面直尺间隙允许偏差为0.08mm。
1.5.2管路、管件安装
①管道外壁错边量不大于5mm。
②管路焊缝余高不大于5 mm。
③管道标高不大于15 mm。
④水平管道弯度不大于80 mm。
⑤立管垂直度不大于30 mm。
⑥法兰盘焊接座保证法兰盘与管面垂直。
⑦阀门安装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
⑧管路吊支架安装位置正确、牢固、无歪斜。
1.5.3试运转
①主排水泵试运转时间为8小时。
②主排水泵在设计负荷下连续运转2小时后,滚动轴承温度不高于80℃。
③各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
④运转中无异常声音。
⑤各静密封部位不泄漏。
⑥泵的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⑦泵的径向振动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⑧泵的压力等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⑨填料的温升正常,平衡盘出水温度不过热。
⑩机的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本作业规程及本作业规程中涉及的所有有关条文(原文),并进行签字、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参与工程的施工。
2、每道工序、每班必须有专职负责人现场统一指挥。杜绝蛮干、违章事件。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熟悉作业规程,掌握现场情况。
4、装载工装载应佩戴手套,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下放、提升。
5、向罐车装料时,不要装得太满,不得超出车帮及车上沿。
6、卸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坏。
7、在施工过程中,物料要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搞好文明卫生,做到工完料净,
8、井上、下搬运时要轻拿轻放,杜绝碰手碰脚现象。
(1)人工搬运注意事项
抬运物料时,人员要步调一致,动作协调,物料不能拖地摩擦,以免损伤物料;拐弯时,注意物料的最小弯曲半径,避免物料受损
(2)井上、井下有专人负责通讯,保持联络通畅,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打信号。
9、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严禁蹬车,摘挂钩。
10、采用人力推车时,一人一次只许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11、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弯巷巷道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严禁出现放飞车现象。
12、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将车辆刹住。
13、严禁在运输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站人,严禁扒车、跳车或搭坐矿车。
14、巷道停放轻、重车车辆时,每辆车都必须使用木楔挡住。车辆间不得激烈撞击。车场两端道岔上严禁停车。
15、在主要运输巷道人力推车运送时,必须事先与调度室联系,并在钢轨前50m外设专人探路,后面要有人手持红灯警诫。
16、在运行车辆时,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7、起吊、拆除、安装设备时,必须由专人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点和工具是否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完好或不够承载强度时,不许起吊,起吊点能承载的拉力必须超过起吊重物的六倍。起吊绳索必须加合格的绳卡,起吊绳套至少用2个绳卡,间距300mm;要正确使用吊钩保险,确保不脱绳。
且起吊时做到平、稳、缓慢,操作人员不能站在设备下方。
18、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全部穿戴好劳保用品和自救器。
19、施工现场配置瓦检员不得少于两名,两名瓦检员一前一后,同行时保持在不小于5m的距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作业,沿井下逃避路线迅速撤离。井下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谨作业。
20、每班开工前,必须派专人对迎头及施工后路的所有安全设施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保齐全、完好、有效、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检查无隐患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开工牌板,才准开工。
21、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控制原则,认真搞好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及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
22、每道工序施工前要清理好施工现场地面和运输路线上一切障碍物。
23、井下电气设备要有临时接地,接头要用胶布包好,电缆、电焊把线绝缘要良好。
24、 遵守变电所制度,坚持停送电制度。
25、 操作人员要站在绝缘垫上,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26、 按工作票程序操作,做到停电、验电、放电,停电后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27、 电气试验时,设临时护栏,挂标志牌。
28、 非专业电工不得乱动电气设备。
29、 试送电前,设备外壳必须可靠接地,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30、 施工现场物料摆放有序,做到文明施工。
31、 未尽事宜,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等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章 避灾措施
一、避灾原则
(1)、及时报告
当发现(生)灾情时,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要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板顶事故性质,以免影响救灾。
(2)、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井下人员应在跟班队干、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按照避灾路线或实际情况选择正确撤退路径有组织、有秩序的迅速撤离灾区。
(4)、妥善避难
在无法安全撤退时,遇险人员应迅速进入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切忌盲动。
二、避灾路线
水泵房→水泵房通道→下组煤集中轨道巷→暗斜井→主斜井巷道→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