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使用手拉葫芦前,检查手动葫芦传动部件、大小轮、逆止装置、上下吊钩是否齐全完好;检查链条润滑、链条有无损伤裂纹、链条有无扭转打结;并且空运转正常。利用手拉葫芦起吊过程中重物发生偏斜,应立即停止起吊,采取落下后重新捆绑或增加吊点等措施。
5、使用起吊装置前对所有的工器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使用千斤顶前,必须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灵活,有无损伤;液压油是否缺油、漏油。使用时重物重心要选择适中,合理选择千斤顶的着力点,底面要垫平,同时要考虑到地面软硬条件,是否要衬垫坚韧的木材,放置是否平稳,以免负重下陷或倾斜。
7、起吊用的手动葫芦、千斤顶,不准超额定起重量使用。
(三)方位、空间、退路
1、起吊时,人员合理站位,操作人员不得位于起吊点下方、起吊物可能倾倒的方向或起吊物下方的斜坡处。
2、下放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下落。人员搬运物件时,多人合作,号子一致,重拿轻放。如有较长、较重长材人工搬运时,在卸下之前,人有多人在放落地点准备接应,确保安全施工。
3、起吊设备时,若需要进行设备的摆正、转动等工作,则需用绳拉或采用长柄工具推移。
4、设备起吊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装置附近的安全情况。出现起吊不动时,必须停止起吊,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禁止强行起吊。
5、起吊时闲杂人员严禁通过,严禁任何人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起吊物的下方。
6、起吊时,起吊物与巷帮、固定设备、设施的间隙要大于500mm,以防止起吊物掉落撞击其他物件。
7、起吊时,除施工人员外3m内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逗留或作业,起吊人员后方10m范围内,撤退路线畅通,无杂物,以防止起吊物滚落伤人,起吊安装时,闲杂人员在拖运及起吊过程中严禁通过。
8、起吊时,严密注视各处受力情况。先将重物起吊离地200mm,仔细检查起吊点、工器具,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不得外拉斜吊;不得站在重物的上面操作,严禁用人力平衡重物;不得将重物留空离去;不得使用非手动驱动方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
9、起吊重物时,起吊人员由专人指挥,加强整个操作过程的安全监管。
10、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重心高的物体应采取防倒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工具。
(四)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必须找净顶板及帮部炸裂的浆皮及危岩活矸,每班派专人检查顶
板安全。
2、施工现场悬挂瓦斯便携仪,当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
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严禁机电设备失爆,失保,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及搬迁
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并加闭锁,并悬挂“有
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并有专人看护。
4、机电人员严禁违章作业,非机电人员严禁打开各种电气开关。
5、井下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五小”设备上板,开关上架。
6、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7、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及监管部门必须有副队长以上人员跟班。
8、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