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吊物下方严禁有人作业或逗留,拉倒链人员必须站在被起吊物斜上方安全地点作业。
4、起吊中严禁用手、脚直接推拉起吊物。
5、严禁超载起吊,(每根起吊锚杆最大起重4.5T),起吊物体重量大于单根锚杆的允许起吊重量时,根据所需起吊重物的重量,核算需要同时使用的锚杆数量。
6、起吊时要设专人观察巷道顶板和锚杆变化,发现特殊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7、起吊时钢丝绳扣最小直径为24.5mm ,连接方式必须为插接,且插接长度不小于直径的30倍。
8、设专人检查起吊中各连接环,保证连续可靠。
9、起吊时应先试吊100mm,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作业。
10、起吊中对起吊物要稳起稳放,操作平稳。
11、起吊人员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且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操作。
(二)、其它
1、安排专人在施工地点前后50m以外担任警戒工作。
2、拆卸大件时人员必须站在大件的斜上方,拆卸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
4、人员拆卸皮带架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工器具的完好情况,避免工器具损坏伤人。
5、人员抬放、装卸皮带架要做到同起同放,避免因配合不好造成碰手碰脚。
6、设备拆除后应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将拆除的管路接头用棉纱堵好,将设备的转动部位用胶皮包好,电器设备喇叭嘴全部用挡板堵好。
7、人员装车时必须等车辆停稳后,方可靠近车辆装车。
8、使用平板车回收大件时,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从安全员的要求将车辆捆绑牢靠,要求安全员验收捆绑质量后方可进行运输。
9、施工时前30分钟必须停电,并严格执行停电制度,并且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禁止电话联系。
10、回收时,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行动,精力集中:遇到意外事故,必须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13、所有拆卸的设备部件和零配件,必须由机电科、综采队派专人现场核实签字,拆卸的设备部件和零配件出井后由施工队组1天内向机电科进行销账。
14、需电氧焊作业时,需当班办理当班的工作票。
15、其它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
***煤矿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