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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放震动炮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06日
2、打眼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前必须检查煤电钻、电缆及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打眼过程中严禁戴手套作业,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袖口必须扎紧。
2)严禁在残眼、旧眼或煤层裂缝中打眼。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跟班队干部监督执行。
4)分段回收放顶的安全距离不能大于10m。
5)移溜和打永久支柱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2m。
6)打眼工在使用锚头打眼时,要将电缆线悬挂好,打完眼后要将锚头和电缆拉出工作面放在巷道内安全的地点,电缆要盘挂整齐,严禁使用溜子拉锚头和电缆。
7)放炮前,必须先把割煤机开至离放炮地点100m处顶板完好地段,相应开关停电挂牌,以防蹦、砸损坏。
8)放炮前后,放炮地点附近20m的范围内,必须洒水冲尘,工作面全面洒水降尘。
(9)放炮前先对放炮地点附近单体支柱二次补液,使之达到规定出撑力,然后用长5m、宽0.8m皮带护住单体柱,以防打坏单体支柱。
10)放炮前后,一定要进行敲帮问顶制度,支柱倾倒及时扶起支好。
11)工作面放炮时必须在放炮段,溜子扩音喇叭挂上旧皮带,以防损坏喇叭,放炮完毕,再将皮带取下。
12)放炮人员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3)不同厂家所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1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剩下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15)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二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6)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17)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8)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19)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2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1)放炮地点规定:直巷不得小于100米,拐弯巷道不得小于75米。
3、处理拒爆、残爆时安全技术措施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6)严格按照本措施或按照《13201高档普采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生产科
201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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