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生事故后,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找出事故原因,分析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一般事故由队长负责组织追查讨论,有二类及以上事故必须详细调查,由安全通风科组织追查讨论,并上报矿有关领导。
4、安全通风科,机运科建立运输生产事故登记表,参加事故追查讨论会议,并记录事故讨论情况,撰写事故报告。
5、对避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功人员,矿给予50~500元奖励;
6、造成重、特大生产、机械事故的责任人,视其情节罚款200~500元;故意隐瞒事故的责任人加倍处罚,责任队组织讨论、处理不及时的,罚款500~1000元。
7、运输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认真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当班发生生产事故时,应深入现场组织抢险,疏通生产环节,对于应付了事,推诿扯皮,抢险不力造成影响生产的队干部,给予50~500元罚款;
8、矿半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达标检查,对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否则,给予20~200元罚款。
9、发生生产事故后,伪装现场,不向调度汇报,调度隐瞒不报矿里的,给予20~200元罚款;
10、凡人车防护链不挂好就发出开车信号的给予跟车工10元/条罚款;
11、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必须留1人现场收工,搞好交接班期间安全管理,否则,给予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各50元罚款;
三、人车和矿车运行方式
1、在运输不紧张的情况下采用运人与运物分开的运输方式:运送人员的时间段为:
班次 方向 | 入井 | 出井 |
早班 | 8:00 | 8:20 |
8:40 | 9:00 |
中班 | 4:00 | 4:20 |
4:40 | 5:00 |
夜班 | 0:00 | 0:20 |
0:40 | 1:00 |
其余时间运输煤、砂以及材料。
2、在运输条件紧张的情况下采用混合运输方式:在运输人员的时间段运输人员和物品一起。必须人车在前,物车在后。人车为5个车厢,所附带重载砂车不的超过20个;重载煤车不得超过35个;拉进的空矿车应于拉出的重载车平衡。
车场和倒车路线图:
1) 当机车运输人车和物车到1段时,把人车和物车分开,运人车经2段到乘人车场停下。机车经4、3段退回1段将空矿车运输到指定地点。
2) 当运输重载从6段出来时,在5段将矿车摘下,机车经1、2段将人车拉上,再经1、5段将物车拉上,运出地面。
编制:
20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