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矿山安全>>正文

矿井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24日

        12、井下所有盲巷必须及时密闭,救护队每旬对井下所有巷道、密闭及防灭火情况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后及时向通风科、安全监察科、总工程师汇报。   
        13、两个相向掘进的工作面在法线距离相距50m时,两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全部停止掘进,在两个掘进面之间采取钻透措施,钻孔直径不小于89mm,数量不少于6个。由地测科下达贯通通知书,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由通风科技术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并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情况、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14、严禁串联通风或其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老塘通风。由于技术原因必须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生产设计应尽量避免串联通风。
        15、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三专两闭锁"等系列化装备项目。
        16、加强对自动风门的管理和维护,保证通风设施的稳定可靠。对贯通的巷道要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工作,编制通风设施建造设计,按照设计合理建造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17、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提高救灾应变能力。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18、采掘面过采空区或老巷时,必须制订专项防治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19、维护瓦斯防治导航系统的正常运行。调度中心微机室值班员要密切注意瓦斯导航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值班员和通风科值班室汇报。
        二、严格瓦斯检查制度
        1、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 瓦斯检查员要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内的瓦斯浓度由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牌板,做到牌板、记录本、班报"三对口"。
        2、瓦斯浓度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生产,并迅速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察科和通风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检查各地点瓦斯浓度,并做到现场交接班,通风调度对各采掘作业地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反向调度,并做好记录。
        4、瓦斯日报表和监测日报表每天必须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当天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5、采掘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都要按照(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安全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
        6、领导干部、技术人员、采掘队班组长和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7、加强监测系统管理,保证监测系统运转正常。探头使用种类、数量、质量(探头位置、探头显示值、断电点、断电范围)等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采取切实措施,预防计算机病毒。
        三、杜绝引爆火源
        1、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
        2、放炮员必须严格按放炮工操作规程和爆破图表装药放炮,装药使用水炮皮、黄泥封孔,封孔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严禁煤粉屯炮。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 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3、井下使用的金属工具,应轻拿轻放,严禁因相互撞击而产生火花,井下使用射钉枪、手电钻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措施,并严禁在回风巷使用。
        4、加强采空区管理,坚持煤层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消除高温点,防止煤炭自然发火。采面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进行永久密闭,救护队对采空区密闭每周必须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建立专项记录。
        5、机电部门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雷电进入井下和杂散电流进入采区,对各采区轨道绝缘点及其它熔断器和避雷装置要定期检查、达到接地系统良好。加强机电设备检查,杜绝失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