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摘挂钩或绳后,打信号张紧绳移去阻车器,开始下区段运输,待车辆通过转载点后,即时关闭阻车器,该转载点运输任务完成。
4、摘挂钩时,要有专人看护信号,车停稳后方可摘钩。
五、小绞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小绞车司机操作绞车时,必须持证上岗,对拉过程中严禁时快时慢。
2、小绞车对拉前必须派专人检查运输线路上的轨道、道岔、信号、阻车器等装置的完好情况并通知沿线工作人员躲避到安全地点,确认完成以上工作后,方可开始运输。
3、对拉空绳时,绳与绳之间要用专用环连接,要保持匀速,以确保不磨损轨道、道岔、托绳轮、风门等设施。
4、小绞车对拉运输时,跟车人员要在外拐弯侧行走,距离牵引车辆2米以外,上坡段在前,其它段在后,时刻监护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小绞车运输时,必须声光兼备,灵敏可靠,放车时,绞车必须带电作业,严禁放飞车。
六、区段运输挂车数规定:
1、主斜井2.5米绞车运输区段:5吨以上设备一次一车;5吨以下设备一次2车,空平板车一次2车。
2、北大巷齿轨车及725电机车运输区段,5吨以上设备一次一车;5吨以下设备一次2车,空平板车一次最多5车。
材料暗斜井2.5米绞车运输区段:5吨以上设备一次一车;5吨以下设备一次2车,空平板车一次3车。
4、小绞车运输区段:重型设备一次一车,平板车普通设备每钩可挂2车。
以上区段运输时车辆连接必须使用专用三链环。
七、车辆掉道后的处理规定:
1、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掉道,应立即停止运输。与司机取得联系后,封锁开关,采取防跑车措施,然后向调度室和队值班室汇报。
2、处理掉道过程中,必须封锁巷道,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同时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指挥、监护人员必须身处安全地点。
3、确定上道方案时,必须采取防倾倒措施,备齐上道工具后,方可作业。
4、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上道时应用两部倒链或千斤顶等专用工具上道,其倒链吨位必须大于设备吨位,起吊时要先试吊两次,确认满足起吊要求时,方可正式起吊。
5、起吊时每次拉起或抬起不超过150mm, 抬起时用道木垫实。起吊设备前,要合理选择起吊位置,尽量选择较平坦较宽阔的地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起吊。
6、上道完毕向调度室、值班室汇报后,方可开始正规运输作业。
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主斜井及材料暗斜井运输时,要对沿途地滚尤其是变坡点处的地滚进行仔细检查并注油以保证地滚转动正常,对不完好的地滚必须提前进行更换。
1、车辆运输在接近巷道口、峒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的地段时,都要发出信号警示,低挡运行。
2、在倾斜巷运输作业期间,跟车人员在车辆上坡时要站在行车前方安全地点,下坡时须站在车辆后方。任何人员不得站在车辆两侧,防止翻车后压伤人。
3、各巷道运输期间,必须封锁整个巷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运输人员必须通知可能进入该区段的所有人员,运输结束后,由运搬队通知上述人员恢复正常作业。
各区段运输必须设置专人看护信号、风门、道岔等,在巷道变坡点要有专人看护,所有看护人员、警戒人员以及接车人员都必须在安全地点完成基本任务。
通过风门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要时刻注意沿途风筒,严禁挂坡,要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和设施的完好。
6、无论哪种运输方式,车辆插销底下都要用双股铅丝穿过销孔绑牢,防止崩销脱钩。
6、运输作业时,必须有专业电工现场跟班,要与运输人员同上同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队干现场跟班,安全员监察,班组长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者,否则禁止运输。
8、其他事项严格执行《石圪节煤业公司井下辅助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矿井运输技术管理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