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况:
1061回风巷石门巷目前已经施工离M6煤底板层位,巷顶距离M6煤底板法距约3m,斜距约10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约8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M6煤。本巷道设计断面6.01m2,净宽2.8m,净高2.2m,掘进断面为6.4m2,揭煤前后钧采用工字钢支护形式。
1.2 地质情况 :
1.2.1煤(岩)层赋存特征
位于龙潭组中上部,稳定,厚度1.4~1.8 m,平均厚1.6 m,全区可采,无夹矸,结构简单。
顶板:伪顶黑色炭质页岩,强度低;直接顶板为粉砂质泥岩,易风化崩解,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灰色页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底板。
1.2.2 地质构造
龙金煤矿位于织纳煤田牛场向斜西北翼,矿区为单斜构造,区内构造简单,无大的断层发育,地层产状较为稳定,地层倾向102o~107o,倾角5o~8o。地层产状变化小。原两个矿山建矿至今,未发现断距>10m的断层,未见影响矿井开拓布置、开采的地质构造。
综上所述,龙金煤矿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应属简单~中等复杂。
1.3 瓦斯情况
1.3.1 瓦斯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2010年11月19日(黔能源发[2010]699号)“关于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0m3/t。
1.3.2 煤层的自燃特性
1.3.2.1 煤的自燃倾向及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该矿的M6、M16、M27、M29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等级鉴定,结果为M6、M16、M27、M29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为Ⅲ级,即不易自燃。
1.3.2.2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6月提供的织金县龙金煤矿M6、M16、M27、M29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鉴定结果:鉴定煤层煤均为煤尘无爆炸性。
1.4 通风系统:
进风:地面→副井→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
回风: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副井→地面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8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8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顶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顶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规定》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75mm。
3、开孔位置:1M6前石门迎头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3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2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5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2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x取0.4(湿煤)。只有K1max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队、调度室、技术部门、掘进队、机运队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部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机运队: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4)、通防队: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队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顶板距M6煤底板1.5米位置起,直至M6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 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1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队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