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副井提升及下放大型设备及“四超”物件的运输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提升、运输及下放安全,从源头消除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特编制措施如下。
二、“四超”物件的规定:
1、超长:凡物料或设备长度超过罐笼高度的。
2、超宽:所装物件宽度超过罐笼宽度。
3、超高:所装物件高度超出公司车车沿0.2m。
4、超重:运送物件的载重量超过绞车(机车)或钢丝绳允许载荷量。
三、副井提升、井下下放大型设备及“四超”物件安全技术措施:
1、副井提升大型设备及“四超”物件安全注意事项:
(1)、副井提升大型设备及“四超”物件时,人员要配备齐全。
(2)、由维修工检查绞车、钢丝绳、信号的完好,确保提升过程中不出故障。罐笼与设备连接可采用以下方法:要用新钢丝绳并插有不小于2.5个捻距的双绳套绳(吊运时分别与设备连接牢固),并由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绳套与设备连接处采用连接环并用螺丝拧紧满帽。
(3)、下放时井上、下要配足人员并各指定一名负责人,届时公司要派一名安全员盯现场统一指挥。
(4)、绞车司机持证上岗精力要集中,听清信号后再开车,严禁快提快降、不得急刹车防止钢丝绳断开设备坠落井下。
(5)、井上、下员工均采用长柄带钩的工具,将设备钩住后拴上粗麻绳将设备拖离井筒。
(6)、下放大型设备及“四超”物件时遵循:
<1>、下放物体有浮放的物件不吊;
<2>、下放物超过起重物件额定负荷不吊;
<3>、钢丝绳不合格、下放物体捆绑不牢不吊;
<4>、歪拉、斜吊下放物或下放物带锐角、刃角的接触处没垫好不吊;
<5>、违章作业不吊。
2、井下下放运输大型设备及“四超”物件安全注意事项:
一、下放设备时遵循以下规定:
(1)、尽量用手拉葫芦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随地挂葫芦,首先查看下放物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并检查固定点承载力与下放物件的重量是否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