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概述:
1、施工地点:西翼胶带大巷皮带机头硐室(86m-107m段)
2、施工内容:
①、根据《西翼胶带运输大巷二部皮带机头硐室设计平、剖、断面图》要求,巷道架棚返修段底板铺设上、下两层12#工字。上层为横钢(为横一至横四),下层为纵钢(为纵一至纵十四),上下两层工字钢连接处采用对焊形式,对焊后腹板两侧加连接板。
②、纵一至纵十四工字钢若未在U型棚上时,在工字钢位置U型棚东西方向焊接12#工字钢进行连接。
3、施工方案:将下层每根纵钢使用连接板焊接后,按照设计位置将梁预先摆正,如果工字钢不在U型棚棚腿上时,在工字钢位置U型棚东西方向焊接12#工字钢进行连接,焊接时要使用水平管进行调平,依次类推,直至下层工字钢全部安装完毕,再安装上层工字钢,方法与下层工字钢相同。
若焊接工作本班未施工完毕,电焊接不必升井,待接班电焊工到来后将未完成工作以及设备现场交接清楚即可。
4、施工环境及条件:西翼胶带大巷皮带机头硐室86m-107m段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正常情况下瓦斯浓度符合施工要求。
二、施工时间
2013年5月15日16时0分~2013年5月16日0时0分。
三、施工组织
施工人员 人,其中
现场负责人:
电焊操作工:
现场监护工:
洒水灭火工:
四、 施工前准备
(一)电焊机型号:BS1-500F 数量: 2台 电压: 660V/1140V
(二)灭火器类型: 干粉型 数量: 2瓶 容量: 8kg
(三)电源开关位置: 西翼胶带大巷二横贯绞车开关
(四)电焊机及施工用具的领用、检查、装车入井、井下交接存放检查,由 确认。
(五)电焊机运送时要轻拿轻放,焊机、焊把严禁乱扔乱放。放置地点选择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电缆接头要悬空严禁沾染油脂。
(六)对施工地点的支护状况、机械设备停放的位置及停电闭锁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由 确认。
(七)先检查零部件完好情况,再按程序安装施工器具(电焊机接线执行停送电制度),由 检查确认。
(八)消防设施的配备、水压、水量及洒水情况,由 检查确认。
(九)施工地点的通风方式、风量及瓦斯含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由 检查确认。
(十)检查相关人员到位情况。
(十一)由 向调度室请示:准备就绪、可以开始施工等。
五、操作技术要求
(一)使用电焊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电焊工对电焊机、电缆、电焊钳(焊钳绝缘软线不得少于5m)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提前进行试验,确保完好。
(二)电焊作业地点至少备有两个8kg的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水桶,且必须将供水管引至作业地点,确认供水正常,有专人负责洒水,提前对电焊地点及周围进行喷洒,消防设施必须在工作地点上风侧。
(三)电焊机接电源和拆除电源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安装拆除电源严禁带电作业。电焊机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电焊机工作回流线必须使用绝缘完好的电缆,固定到施焊部件上。
(四)焊接时,必须将焊口位置的铁锈清理干净,并进行实焊,焊缝均匀不能出现气孔、夹渣现象。
(五)当施工人员临时离开电焊作业现场时,必须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指定专人在现场看护。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六、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绝缘器具完好情况,并设专人监护,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的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二)施工时安全监察员负责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检查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负责监护在作业地点前后10m范围内无闲杂人员停留。
(三)此项工作需要进行电焊和气割两种作业,但必须分段施工严禁同时进行作业。
(四)电焊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范围内,工作前应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
(五)电焊工作前,瓦斯检查工对电焊工作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电焊作业。
(六)电焊工作前,瓦斯检查工对电焊工作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电焊作业。
(七)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地点要设置警戒线,且必须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施工地点的上风侧5m范围内,当瓦斯浓度大于0.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同一地点有2处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顺风流方向第二处施工地点的下风侧悬挂一氧化碳便携仪。
(八)在同一地点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时,电焊工在乙炔瓶的上风侧,电焊机与气瓶保持10m间距。
(九)瓦斯检查工在检查瓦斯的同时观察施工地点风量和风向变化,若遇停风、正常风流改变、微风或瓦斯浓度达到0.5%时,瓦斯检查工立即向施工人员说明情况停止工作,并用水迅速将焊渣及熔渣冷却,查明原因,待风流正常,经检查无瓦斯异常后方能重新开始工作。
(十)电焊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作业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指派专人同时在施工地点监视检查1h,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处理,由安全监察员向调度室汇报工作完毕,并汇报留守人姓名。
(十一)电焊结束后1h,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安全监察员和留守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后,现场无遗留火种及其它隐患,电焊作业结束,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七、施工收尾措施
(一)按程序拆除施工器具(电焊机拆线执行停送电制度);
(二)现场洒水灭火,并观察1h,由 确认火源熄灭;
(三)核对器具数量后装车升井,地面由 检查确认升井数量;
(四)如需跨班作业,电焊机及施工用具必须与下班工作人员交接清楚;
(五)由 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可以撤人等。
八、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责任划分
(一)施工负责人必须将审批后的措施带到施工现场,在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监察员等人员到齐后,由安全监察员对现场是否符合电焊的条件进行确认,确认符合条件后,相关人员在施工措施上签字,由安全监察员向矿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按措施开始施工。
(二)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电焊作业现场向调度室三汇报制度。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做好电焊作业前、电焊结束后、电焊结束后1h的相关记录。
(三)安监员负责监督检查电焊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瓦斯检查工负责按措施检查工作场所的有害气体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五)运输队负责气瓶在井上下及罐笼内运输管理,井口把钩工严把焊机入井关,严禁无措施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