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接钻杆操作:钻进到钻杆四方处时,停止推进,关闭水泵供水阀门动力头慢转,钻杆上四方处对准夹持器卡板时停止旋转,将卡板卡住钻杆,再操作动力头反转并慢慢后退,当螺纹完全松开后,停止旋转,可将动力头正常后退或快速退至可放入一根钻杆后,停止后退,搬动机架上的手把,动力头后退一定距离,放入加接的钻杆并对准中心,松开手把,打开夹持器卡板。打开水泵供水阀门,动力头正转并推进,即可接上钻杆,钻机正常钻进。
4、拆卸钻杆操作:拆卸钻杆时,动力头正转并后退,当第二根钻杆四方处对准卡板时停止后退,关闭水泵供水阀门。将卡板卡住钻杆,动力杆反转并后退,即可松开钻杆一端螺纹,另一端则需人工用钳卸下第一根钻杆,此后动力头正转并前进与第二根、第三根直至最后一根钻杆。
六、钻机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钻机在钻孔过程中,动力头禁止反转。只有在加接或拆卸钻杆时,卡板卡住钻杆后,才可反转。
2、注意各运转部件的温升情况。轴承、马达、电动机等处的温度不得超过60℃,油温不得超过50℃,否则应停机检查并加以处理。
3、观察各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判断钻机是否过载。出现过载现象应调节档位,降低给进速度,减少负载。
4、观察钻机在钻进过程中的运动状态,若发现有异常声响、动力头振动过大、机架有摆动、立柱框架有晃动,应停机检查并加以处理。
5、各操作手把应按规定的记号和规定的程序操作。换向不能过快,以免造成液压冲击,损坏机件。
七、安全注意事项:
1、钻机安装前,首先清理好钻场,钻场周围的煤岩应安全可靠,支护完整,且具有足够的空间,通风良好。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超前探测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超前探测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测量与超前探测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超前探测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数目。
4、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6、钻机下井及回收必须有专人跟车,钻机经副斜井运输,要同经过把钩人员检查,专人挂钩,防止打滑,确保钻机运输安全。
7、钻机每次安装及施工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及两帮是否安全,若有安全隐患要先处理后工作。
8、每次安装钻机时,必须在其周围打上四根压柱,要有专人检查,确保钻机稳固。
9、钻探过程中,若发现有害气体涌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同时将钻杆固定,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后,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
10、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并保持畅通。便于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八、探放水工程验收及落实措施:
1、探放水工程结束后,必须由技术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探放水工程验收单》,经矿长、技术部签发同意后,方可继续向前掘进。
2、探放水工程验收结束后,要做好探水眼的标识工作,用白色自喷漆在探水线两帮及顶板处画线,并喷一“探”字标明位置,
3、探放水工程结束后,要填写探放水牌板,并将探放水牌板悬挂于前一次探放水位置处。发现牌板字迹不清时,要及时重新填写。
4、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探放水资料由技术部、区队各执一份。
5、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钻探,并由技术部验收,严禁区队私自缩短超前距,发现探放水工作弄虚作假一次,对区队长罚款1000元,技术员罚款500元。
6、各掘进区队要严格按此措施进行探放水工作,及时提交各类资料,否则处罚同上。
7、其它未涉及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附:探放水设计参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