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戒线的确定:沿探水线终孔位置内推25米。
3、超前距离:探水钻孔终孔位置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25米。
4、允许掘进距离:经探水证实无水害威胁,可安全掘进的距离:探水中心钻孔深度(或5个钻孔的最小平距)减去25米。
5、帮距: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布置的最外侧探水钻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取25米。
6、钻孔个数
如物探结果掘进工作面碛头方向有威胁水害,则布置5个探水钻孔,钻孔沿巷道呈扇形布置。
(五)、安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1、 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2 、钻窝应避免设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3 、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 、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5、确认排水系统安全可能,能按需要启动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六) 探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 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孔前再复核一次。
2、 钻进时,发现岩石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不得盲目取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 、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及时关闭高压止水闸阀,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放水。
(七)探放水的技术要求:
1 、钻孔流程:大直径钻孔→安装止水套管、闸阀→小直径钻孔至终孔位置。
2 、钻孔探到水后,及时关闭闸阀,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3 、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4、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八)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 探水巷道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2、 巷道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允掘制度。
3、 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能力(若需支护的巷道)。
4、受水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掌握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
5、 探水巷道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掺水、水色发挥、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并报告调度室,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
6 、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7、避灾线路:该巷道的避灾路线
8、其他未尽事宜的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