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敲帮问顶时,敲帮问顶下方及前方不得有人以及电器机械设备、电缆等。
8、打眼、装药、放炮要求
㈠、严格按炮眼布置图布置图眼,坚持湿式钻眼和洒水防尘,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装药、连线。
㈡、钻眼时,必须确定无冒顶安全隐患时方可进行钻眼施工,施工时风锤钎子下面严禁站人。
㈢、坚持“一炮三检制”和“四人连锁放炮制”。瓦斯超限严禁作业。
㈣、装药采用正向装药,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装药量进行装药,封孔方式采用黄泥封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0.5米,严禁使用其它可燃性材料代替黄泥封孔,封孔必须严实。
㈤、拉炮地点设在距工作面200米外的位置。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提前派出人员到指定地点站岗,并沿途清除警戒区的所有人员。在确定放炮警戒区无人后方可与放炮员、瓦检员交换放炮牌允许放炮。放炮前还必须拆出工作台(若有时)。
㈥、放炮后至少等15分钟待工作面内炮烟吹散且无安全隐患时,人员方可进入碛头检查瓦斯、爆破效果和顶板情况,如遇拒爆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①处理拒爆包括熄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末处理完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防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②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放炮,③在离拒爆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④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残眼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⑤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在瞎炮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处从事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㈦、放炮母线严禁明接头。
四、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施工前,分管技术员必须组织每个职工学习作业规程,贯彻后由队技术员组织考核或考试,参加人员必须明白每道工序、掌握技术、安全等具体规定后,方可下井作业(学习者签字),轮休或请假的职工必须补课,考试合格方可下井(补课者人人签字)。
2、必须坚持每班有队领导与工人同进同出到现场值班,各班值班长、班长在进班前必须了解上一班的情况,组织当班工人开好班前会,布置落实好当班工作,提出当班注意的安全、生产及处理措施。
3、各班在结束碛头工作前,值班队长、班长必须对全碛头进行一次严格的质量检查,发现隐患和质量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指定专人处理,不给下一班留隐患。当班确定处理不了的,必须立即向队上汇报,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注意事项。
4、交接班时,必须按规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交接工作由上下班的班长、值班队长当面交清。出班后实事求是的填好班评估和各类汇报记录。
5、上班确实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下班在进班后必须无条件的首先处理完毕,确认安全时方能进行本班工作。
6、建立安全小组,由1名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任组长,其他成员由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安全员、各施工队队长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对工点施工情况,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召集安全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各施工队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及伤亡事故的调整和处理制度。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8、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规程的编制、审批、交底、实施、监督制度,使各施工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操作人员熟练操作机械,注意机械车辆的保养,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10、按照作业要求发放劳动用品,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11、施工生产现场、井口、危险区域要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在道口设置安全哨,地方利用道路无偿维修以供利用,保持良好、安全、文明的施工条件。
12、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巷道围岩量测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刻停止其作业。
13、把安全工作与经济承包挂钩,在合同中列明安全条款,对施工中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差单位、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追究责任,在安全工作中实行安全奖,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树立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流动红旗和奖金。
五、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