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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联络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04日

根据《祁兴煤矿2014年采掘接续计划》、《安全专篇》的要求,需在原1151运输巷运输石门向东44m左右处(标高+771m)向北掘1153回风联络巷,与1191回风绕道贯通,形成独立的回风巷。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按335°方位,倾角49°施工8m煤巷,与1191回风绕道贯通,形成1153独立回风系统。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一、开口位置、方位、长度、坡度及断面积
    1、开口位置位于原1151运输巷运输石门向东44m左右处(标高+771m)。
    2、作用:完善回风系统、行人、材料运输等。
    3、方位:335°,标高:+771m。
    4、总工程量:8m。
    5、坡度:上山按49°施工。
    6、断面积(详见施工断面图 )
    断面:下宽3.40m,上宽2.2m,高2.2m ,净断面6.16m2。
   
    二、施工顺序
     按该巷道方位335°、倾角49°施工,施工8m上山与1191回风绕道贯通。
   
    三、支护形式
    1、采用11#工字钢进行支护,用50㎜的木板进行背帮,进行永久性支护。
    2、工字钢间距中-中为0.50m,详见(施工设计图)。
    3、两帮及顶必须背严、接实,不得出现空帮、空顶现象。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通三防”管理 
    1、局部压入式通风
    (1)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装在原1151运输石门(局部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搭好防水遮挡,防止被裂隙水淋坏)。
    (2)选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的吊挂坚持“两靠一直”,风筒接口必须实现反边接法,不得出现漏风现象,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8米。
    (3)局部通风机设专人并挂牌管理,其他人员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2、瓦斯防治
    (1)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认真检查工作面的及回风流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瓦斯浓度达到2%时,必须停止作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工作面开工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工作面安装低浓度瓦斯传感器,其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0.80%。
    (3)工作面无风或风量不足时严禁作业。
    (4)必须安装好“三专两闭锁”装置,确保正常使用。
    (5)每两天必须对“两闭锁”装置作一次实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
    (6)每两天必须演示电器开关的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7)施工队的班组长、管理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自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发现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待瓦斯恢复正常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3、防灭火
    (1)工作面严禁出现明火和烟火。
    (2)工作面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3)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产生电火花。
    (4)防止其它火源。
    (5)工作面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二)顶板管理
    1、总工办加强地质考查,掌握顶底板岩性特征及强度特征。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施工前或放炮后,由班组长指定有经验的人员,使用长把工具将帮、顶上的危石活矸找掉,防止片帮掉渣伤人,由工作面安全员监督执行,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掘进工作面必须及时搞好临时支护,用不小于直径14cm的圆木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支护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失效的支护及时维护,其维修支护顺序由外向里依次进行。
    5、永久性支护之前必须先进行临时支护。
    6、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加强顶板管理,避免放炮后造成迎头大面积冒落。
    7、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裂隙、松软煤层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掘进工作面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2)在破碎带中掘进,应做到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少顶板暴露后的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
    (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
    (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过松软地段时,巷道支护和材料要达到设计要求。
    (5)采用爆破落岩时,要尽量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稳定性、爆破后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时就改用手镐掘进。
    (6)严禁空顶作业,及时进行临时支护。
    (7)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使用密集型前探梁,增强破碎顶板的稳定性与承载能力。
    (8)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伞擔状危岩及时敲掉。
    (9)巷道临近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时,要加强对瓦斯的检查及断层的疏排水工作。
    (三)爆破管理
    1、火工产品的管理
    (1)必须选用安全等级不小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2)建立领、用、退制度,分装分运,雷管入箱上锁,工作面严格执行炸药、雷管和电气设备三隔离制度,领退制度由爆破员落实,安全员监督检查。
    (3)井下火工品使用情况由当班安全员负责监督,并在炸材使用本上签字。
    (4)认真填写火工品使用的各种记录。当班剩余的火工品爆破员必须及时退库,并同炸材保管员核对清楚并签字。
    2、装药爆破
    (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的地点进行,其数量以实际需要为限。
    (2)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装药后用粘土封实,且必须使用水炮泥。
    (3)放炮连线及通电工作只能由爆破员一人操作。
    (4)放炮前带班矿长与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设置专人警戒,放炮母线的长度不少于300米(岩石段掘进)。每次放炮站必须设在副井底避难硐室内,主副斜井井底以上50m范围内必须站岗警戒,撤出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后方可放炮。(详见岗哨布置图)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站岗、撤人必须符合规定。
    (6)处理残爆、拒爆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1条和第342条的规定执行。
    341条: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342条: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瞎炮时,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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