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建设单位【2012-12-8】号业务联系书要求,主斜井机尾联络巷斜巷段穿5、6、7、8、9煤层,需要加强支护。根据工程进度,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措施。
二、技术要求
主斜井机尾联络巷上变坡点向下(斜长)50m处至下变坡点段增加锚索梁支护。锚索梁每排一根,布置在巷道拱顶中心支护;锚索梁为14#槽钢,长2400mm,眼距2000mm,锚索规格直径15.24*6300mm,锚索头对头2000mm(锚索梁中心对中心排拒4400mm);锚索配用小托盘规格为60*60*8mm。
三、施工准备
1、施工前,及时将风水管路接至工作面。
1、施工前,组织并传达批准的《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登记在《主斜井机尾锚索梁加强支护技术措施》学习记录表上。
2、施工前,测量部门必须提前给出施工位置,标定好中、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门前,必须对各种管路、风筒、电缆落地用旧皮带、板梁掩护好。
四、施工工艺
班前准备→敲帮问顶→打眼→装药→放炮→找掉→打锚杆→挂网→打锚索初喷→出矸→运输→下一循环。
五、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放炮管理
(1)每班瓦检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入井,对掘进迎头、后路巷道、机电设备附近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3)装药时必须使用炮泥封堵、水炮泥及炮泥,黄泥封口长度不得小于0.4m。
(4)严禁放“明炮”、“糊炮”,大块矸石使用大锤或风镐人工破碎,破碎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的地点进行。
(5)炮眼打够深度后,打眼工要将钻杆在炮眼内来回拉动,将炮眼内粉尘全部排出,以防装药不到位。
(6)炮眼打完后,打眼工必须将风钻移到工作面往后放炮崩不到的地点,并用背材等物将电钻及其电缆掩护好,以防放炮崩坏。
(7)装药、联线、放炮均由放炮员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放炮员擅自进行有关放炮操作。
(8)放炮员装好药、联好线后,放炮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是最后一起离开工作面。同时,必须将巷道内所有人员全部撤到放炮警界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电源。
(9) 装药放炮前,要将所有人员撤至距放炮地点曲线巷道100m,直线巷道120m以外进行设岗警戒,并严格执行“三保险”制度。
(10)放炮前、后的撤人,停电和站岗人员均由工作面的班(组)长负责,站岗人员没有得到派岗人员的允许严禁擅自离开站岗地点。
(11)放炮前,警戒线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3)放炮安全距离直巷不低于120m,斜巷不低于100m,执行好“放炮三保险制度”。
(14)放炮前、后应及时冲尘。
第二节一通三防
一、 通风管理
1、 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辅助运输石门2巷道内。并且局部通风机进风口与回风口之间的巷道风速不小于9m/min.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装置设备齐全,并安设消音器;风机必须吊挂或置于专用的局部通风机架上,并且距底板的高度不小于0.3m.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10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2、 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并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掘进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甲烷传感器实行“瓦斯电闭锁”,设专人每天对“瓦斯电闭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其灵敏、准确、断电功能可靠。
3、 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专职人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4、 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电时,停电单位必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矿生产调度室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按申请规定停其中的一路电源,当两路电源必须同时停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通风工区、并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及停送电措施,经矿相关部门会审后,方可实施。
5、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而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6、 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汇报矿调度室,并及时撤出停风区正常通风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切断回风流经巷道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请示矿总工程师,经同意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按回风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限量原则进行排放,排放时通风区必须安排干部现场指挥。排放期间,通风区现场负责人安排专人检查第一回风点瓦斯。
7、 停风区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必须编制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处理。
8、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贴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小班至少检查3次。
9、 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10、 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袋。
11、 通风区要加强工作面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12、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回风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馈电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 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米的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5、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一下时,方可人工手动复电。
16、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7、 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至工作,切断超限区域内电气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8、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浓度超过0.8%时,立即停止作业。
19、 通风区必须安排瓦斯检查工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每班进行至少3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20、 当工作面前方遇有地质构造时,地测人员应提前30m向相关单位下达地质预报。
21、 过地质构造带管理
(1) 地质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工作面的地质变化情况,及时分析、总结、修正地质资料。
(2) 施工单位班组长、区队长、瓦检工、安监员要密切注意地质构造,当顶板、底板、煤层发生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地测人员汇报。矿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进行现场认证签字,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过地质构造期间的安全。
(3) 监控工区要实行不间断的瓦斯监测,发现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以及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断电,并汇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4) 过地质构造带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大面积片帮、冒顶,引起瓦斯超限。
22、巷道贯通和过异常区必须重新编制专门的针对性措施。
二、防尘管理
1、掘进队每天必须设专人对整个掘进巷道冲洗一次。各转载点喷雾齐全、正常使用,并及时清除浮煤。通风区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3道净化水幕,掘进时正常开启,保证水压不小于4MPa。
2、通风区必须在掘进巷道内安设一组隔爆水棚,第一列水棚距工作面60-200m,水量不小于200L/㎡,棚间距1.2-3m,安设后要经常加水、维护、确保水量充足。
3、通风区应定期采集各作业工序粉尘样品测定,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游离SiO2含量测定。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大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当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小于10%时,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 mg/m?,呼吸性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4、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三、防火管理
1、工作面严禁存放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面纱、布头等用后必须装入铁通内密封,回收至地面,严禁随意丢放。工作面所剩各种油脂物质均必须密闭回收至地面,严禁随地泼洒。
2、掘进过程中如发生冒顶,除需要架木剁或采取其他管理措施外,施工单位在冒顶区下方做好标记,并书面通知通风区及有关单位做好防灭火工作。通风区应立即预设观察孔和措施孔,并设专人检查冒落孔洞内气体及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通风区应对发现一氧化碳或高温点的区域实行注水降温、注凝胶充填等措施,防止高冒区自然发火。
3、工作面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选用阻燃性输送带,并采取措施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长时间摩擦发火。
4、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矿值班调度和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时撤至安全地点,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工具、器材进行直接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