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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面普工生产作业环节的不安全因素及排查预防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30日
四、车辆伤害。
1、危险。地面普工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利用货车、矿车、电动三轮车、手推车等装卸货物,所以可能受到车辆伤害、滚落物体的伤害、移动位置时的挤伤等。
2、排查和防范
(1)接车和送车,以及车辆在装卸货物地点移动位置时,精力要集中,让出道路,防止因驾驶员照顾不到造成碾压或刮碰事故。在可能出现溜车的地点要做好阻车。
(2)上下车要用手抓牢车体,脚蹬梯子上下,严禁直接从车上跳下,防止摔伤。
(3)在车斗箱上工作不要背对车箱边缘。挪动货物时,先预测有无挤伤手的危险,选择安全的方式进行挪动工作。
(4)向车上搬较重物体时,要先将重物一端放在车箱上,然后整体推上。注意先放上的一端留出足够的长度,防止挤手。对于过于重的物体要采用起吊的方式,不得强行搬上搬下。
(5)卸车时,根据货物性质、质量要求采取合理的方式,可采用搬下、直接卸下、吊下的方式。对于不允许受到损伤的货物要按要求搬下或吊下,对于废物、沙石等可直接卸下。注意对于容易崩溅伤人的货物要临时制定安全措施(设置监护人和清理可能受到伤害的范围内人员),按措施执行,防止误伤车外人员。
 
五、机械伤害。
1、危险。地面普工使用小型机械、工具时,由于工作疏忽、意外刮碰等原因,可能受
到这些机械、工具的伤害。
2、排查和防范
(1)机械的传动部分外露时,其外露部分在人体意外接触到时,会造成绞伤。所以要安装防护罩,保证防护严密,并保持人体与机械运动部位的距离。
(2)机械的工作部位更是一个危险因素。一旦刮碰,则伤害人身。所以在工作中,试验时,检修时,都不得将其对准人体,并保持安全距离。
(3)地面普工不得私自对机械、工具进行检修,对于专用工具、机械的检修要送专业部门进行;地面普工不得强行超载使用工具设备,不得使用不完好的工具设备。
六、高压风水的伤害
1、危险:在使用高压风、水的工作中,高压风、水会对人体直接造成伤害。另外可使胶管头甩动,对人体造成伤害。
2、排查和防范
(1)对高压风、水管路接头进行检查,在用铁线扎紧后还要用铁线将两侧连接起来。
(2)在通风、水之前,要有人先脚采住或手持住管子头,不得将管子头对人。同时要对中间管子接头经常检查和采取必要的防压措施。
 
七、起吊作业时可能受到的伤害
1、危险:起重机的起吊臂、起吊的重物在工作中一旦掉落,可能伤害的下方的人员;起吊用绞车的钢丝绳一旦断开,则断开的绳头甩动可能伤及周围人员。
2、排查防范:
(1)起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每名参加工作的人员都要对措施进行明确,并签字。
(2)必须有施工负责人,一切工作听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在本人确认安全条件下工作。
(3)不得在起吊臂下方、起吊重物下方停留和通过;不得人与物同吊;不得超负荷使用起吊设备和工具;不得横跨正在工作中的钢丝绳。并要与钢丝绳保持在安全距离意外。
(4)对本人所进行的工作要严肃认真对待,做到不溜号、注意力集中、负责任(例如监护工作)
(5)对起吊工作正式开始前,要进行试吊,检查捆绑情况、绳轮固定情况以及设备工具情况,全面检查安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八、其他伤害
通过集体讨论,根据各自工作内容,在“人、机、物、环、管”五个方面分析各自工作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找出排查预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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