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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顺槽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30日
1.10.2停电:撤退时由电工负责,必须将巷道内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开关全部操作至“零位”,并闭锁。
1.10.3警戒:撤退后,由现场负责人清点人数,并在巷道口设置警标,禁止人员进入盲巷。
1.10.4汇报:立即将发生故障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撤退情况、故障原因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和进展情况等汇报至调度室值班人员。
1.10.5查找原因:由电工检查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原因,查找故障,并进行处理。
1.10.6组织人员:瓦检员、安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本措施的落实。
1.10.7恢复送风:故障排除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若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若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执行。
1.10.8汇报:恢复通风正常后,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征得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1.10.9恢复送电:必须遵循由外向内、先查瓦斯后送电的原则。
1.11工作面不得停风,确因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停电停风时,必须做到有计划停风,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停风过程中,安检员、调度员、瓦斯检查工必须在现场监督,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按规定恢复通风;恢复通风前及恢复通风后由施工单位跟班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停风30min以上,施工单位编制工作面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报生产技术科、安检科、通防科、调度室各1份,由调度室协调实施。
2、防尘
2.1距巷道回风口10m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净化水幕实行挂牌管理,水源来自井下压力水。
2.2净化水幕必须能够封闭巷道全断面,并且固定牢固。阀门必须安设在行人侧有利于操作位置并固定牢固,阀门必须有手把,开启灵活、可靠,且不漏水。
2.3刮板机、皮带机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喷条距落煤点的距离为1~1.5m,喷头垂直煤流,与水平面成45°夹角,距煤流的距离为0.5~0.8m,喷头喷出水雾的喷射角度≥60°,水雾必须履盖煤流,每个喷条上安装1个喷嘴,居中布置。若煤体比较湿润且没有煤尘飞扬,可以不打开喷雾,否则,必须打开喷雾进行降尘。
2.4喷雾阀门必须安设在行人侧利于操作位置,并且固定牢固,阀门必须有手把,开启灵活、可靠,且不漏水。
2.5作业场所粉尘较大时,必须开启净化水幕,且个人要佩戴防尘口罩。
2.6必须坚持湿式打眼,洒水降尘。迎头粉尘较大时,必须及时洒水降尘。
2.7工作面后巷的煤尘应定期冲洗,每天零点班冲一次,不得有厚度达到2mm、长度累计超过5m的积尘。
3、防火
严禁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加强井下易燃物品和油脂的管理,杜绝电气失爆。
3.2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易燃品入井。
3.3机电设备严禁缺润滑油运转。
3.4需要进行刷漆时,油漆必须在地面调兑好,严禁带汽油入井。
3.5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3.6供水管路每隔50m必须设置一个支管和阀门。
 
1、开工前,班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安装临时支护前和打锚杆前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敲帮问顶必须由班组长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一人照灯观察、一人作业),且必须站在安全地点,并找好退路;观察人员一旦发现危险情况立即发出警号,以便使敲帮问顶人员及时撤至后巷安全地点。敲帮问顶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原则,采用专用撬杠将工作面顶板、两帮危矸活石全部撬掉、撬净;敲帮问顶时,工作人员不允许背对或侧对着工作面,并有专人观察顶板及两帮的情况。
3、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工作地点及路经地点的安全情况,经常观察后部巷道的顶、底板及两帮的变化情况,当发现顶板下沉、底板鼓起或两帮变形较严重时,施工人员立即撤出工作面,然后制定专项措施,加强支护,必须在隐患排除完毕后,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的情况下,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4、严禁空顶作业,必须坚持使用临时支护。
5、严格控制循环进尺,当顶板比较稳定时,每循环进尺1600mm;当顶板为煤层不稳定时,及时缩短进尺,循环进尺不得超过800mm。
6、打注锚杆、挂网必须按照设计进行,锚杆托盘必须紧贴岩面,所上螺母必须用力矩扳手扭紧,帮网与帮网、帮网与顶网、顶网与顶网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连接好。
7、对已施工的后巷每班必须检查,若发现巷道出现网兜、顶帮锚杆失效、顶板下沉、淋水增大等必须及时修复或及时补打锚杆或锚索进行支护,杜绝冒顶、片帮事故发生。
8、施工中遇到断层(落差大于1.5m)或破碎带时,应及时汇报生产科,并编制专项措施,及时改变支护形式和作业循环方式。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工、运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规程规定。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具有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3爆破工必须持证领药,电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3.1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3.2爆破地点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
3.3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3.4工作面风量不足。
4、装药前准备工作:
4.1检查上一班是否留有拒爆(残爆)。
4.2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3检查工作面的顶板完好情况。
4.4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是否达到0.8%
5、装药与封泥规定:
5.1每次装药前,必须将工作面的水排净,必须停掉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电气电源,防止杂散电流引爆雷管。
5.2装药前,必须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5.3装药时可安排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装药,爆破工必须做好监督工作。同时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必须在现场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
5.4爆破工必须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6、炮眼封泥长度及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6.1炮眼深度为0.61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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