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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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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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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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 班 队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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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管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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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业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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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管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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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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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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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 高 作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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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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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MH—登高作业人员―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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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工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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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 灯、梯 子、脚 手 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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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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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手套、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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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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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业人员进行2m以上的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2. 作业人员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带合格、完好,佩带完好后,将安全带吊挂在稳固的物体上,并确认不脱扣;
3. 作业人员作业前先检查并确认作业范围内无人,并设置警示标志;
4. 登高作业不得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
5. 必须先检查确认梯子稳定、无歪斜、无扭曲变形;踏板防滑。
6. 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登高作业时,必须先检查并确认支架分布均匀且间距不大于1.2m,脚手架的跨度不得小于1.2m,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m时要设置栏杆;金属材料制作的脚手架,作业时须将脚手架搭设牢固、可靠,不得有脚手架歪斜、晃动现象;
7.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对现场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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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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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人力资源科(培训)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登高作业安全知识培训;
2. 登高作业前班组要组织登高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岗位风险源辨识;
3. 带班队长、安监员对登高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检查、佩带安全带、检查梯子、脚手架的完好性,立即制止、批评教育,教育不听者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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