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使用葫芦、导链等工具时人员必须站在葫芦、导链的侧面或者后方操作。葫芦、导链内侧及受力方向严禁有人。
16、起吊重物时必须设专人观察施工点及其周围的情况,发现险情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撤离。
17、用于起吊大件的葫芦、导链的强度必须达到要求,机械部份必须完好,以防在吊挂大件过程中发生断绳伤人或其它事故。
18、施工时必须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大件的下方严禁站有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19、运输开绞车前,绞车司机要先对绞车进行检查,绞车压柱、戗柱是否齐全可靠、信号是否灵敏,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好。
20、绞车运转前,人员必须躲开绳道,进入安全地点,防止绳头弹人。
21、绞车司机在工作中必须精神集中,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拉、三放。发现绞车牵引费劲或有异常响声时,要及时停车,查出原因,处理好后再开车。
22、溜槽、皮带架等大件装车后要用旧钢丝绳或钢丝绳前后最少两道将物件拴绑固定在平车上。
22、开绞车前,运输人员要通知作业人员,躲开运输道。严禁运输道上有人。绞车司机要精神集中,发现绞车牵引费劲或有异常响声时,要及时停车,看是否有刮、卡等情况,处理好后再开车。严禁生拉硬拽,防止绳断抽人
24、运输前班组长要负责认真调道验道,要求道要平直,道夹板及螺丝要齐全可靠,轨道没有悬空点,阻车器、挡车器要灵敏可靠。另外对沿线绞车各部件以及绞车绳、绳头、保险绳以及卷绳情况等要认真检查,如果发现绳断股、出绳套等问题要先处理好后再进行运输工作,绞车司机离岗后开关打零位,三联钮吊挂巷道帮或钮朝下放在开关上。
25、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格执行矿井辅助运输“八不准”规定。在运输前,班组长要制定专人在通往运输线上各个通道口截人,并巡视好运输区段是否有人。绞车运转时,严禁运输区段有其他人作业、行走,更不能闲坐。
26、绳与车用U形卡连接并上满扣。在换绳时,有挡车器的地点必须先放下挡车器,无挡车器的地点要将车停在巷道的洼点,等车停稳后再摘档换绳。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或装车时,要停在巷道的洼处,否则用SGW-40T链子把车固定在轨道上,严禁用绞车直接吊着车停放。存放车辆时必须存在巷道的洼点或者平巷,同时打好车挡。斜巷必须停车时,在车的两侧分别用SGW-40T链子带上U型卡把车拴在轨道上。
27、一次允许牵引车的数量:一次重车一个;空车1个,绳与车之间,车与车之间要用专用U形卡连接并上满扣,严禁挂串车。运空平车时,平车之间要用SGW-40T链子连接环连接并上好螺丝。
28、处理车辆跳道时,应先将绞车及跳道车稳住,绞车打好闸,绞车司机不许离岗,各截人处正常截人。处理前要由带领班长观察好周围环境通知好有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定好方案,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若需要摘绳处理,必须把车用SGW-40T链子拴在轨道或两帮棚子上,防止处理过程中跑车。联系信号用电铃或口笛,严禁晃灯或口喊。然后检查好绳及U形卡情况,无问题后再处理 。处理车辆跳道可使用绞车和手动葫芦,所使用的绞车和手动葫芦必须事先检查完好情况,有问题不得使用。上、下所挂大钩子要挂牢,防止处理过程中滑动松劲,操作人员要躲开三角区位置,被处理车可能波及范围内严禁有人。操作人员要点动开车,手动葫芦要拉均匀。如果需要重新挂钩要把车辆放稳或车辆下垫实。操作过程中要设专人观山,统一指挥。在斜巷人员要站在被处理车的斜上方处理,严禁在下方处理,严禁下方有人,下坡头人员要躲在安全地点并负责截好人,整个过程要由班长指挥作业。跳道车辆配处理好后,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再继续运输。
29、工作完毕,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一切正常,拆除安全措施后方可请示调度室恢复送电。一切正常,清理现场和所有工具、剩余的材料和零件,方可撤人。
30、其它严格执行《煤炭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