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瓦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的瓦斯检测、通风管理、瓦斯报警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工作,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对本班的瓦斯检测工作负全责。
○2在施工与贯通作业时,与通风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听从通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证施工与贯通地点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规定。
○3积极完成值班领导布置的通风管理、瓦斯检测或其它工作任务。
○4负责构筑通风设施时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5.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及时掌握巷道的掘进情况,在距贯通5m前,书面通知值班经理和矿调度室及掘进相关人员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2提供贯通各技术要素以及贯通地点的地质情况报告。
○3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做好与贯通地点有关的测绘工作。
○4做好贯通时的通风管理工作。
○5贯通后及时根据贯通地点的瓦斯涌出和风速情况,结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于通风管理的规定,调整巷道风速和准确分配各地点的风量。
7.现场施工人员工作职责
○1在值班矿长、段队长的指挥领导下,负责施工与贯通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贯通作业。
○2服从当班领导安排,积极完成值班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杜绝自身的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拒绝领导的违章指挥。
○4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1.警戒与放炮安全措施
放炮时必须通知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全部撤出,当相向施工距离小于20m时只准一个头作业,放炮时必须在指派专人到指定的地点警戒,实行警戒接送制,防止其他人员冒然创入警戒区内酿成事故,具体警戒地点详见后面附图。
2.通风管理措施
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保证施工巷道内不积存瓦斯,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情况。在停止工作的工作面巷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保持风筒完好及正常通风,经常检查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保证瓦斯不超限,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瓦斯探头按规定离工作面不大于5米,并按时检查、调试及记录,发现有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3.顶板临时支护措施
出现对滑板时要首先敲帮问顶、处理浮石危块,及时打锚杆并挂网掩护好顶板,人员不准在空顶下作业,最大空顶距离、最小空顶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够挂网宽时要及时挂网,顶板破碎处要提前喷浆并增加初次喷浆厚度。
4.贯通管理措施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要贯通时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巷道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巷道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员一同到即将贯通的巷道工作面检查巷道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巷道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巷道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巷道的2个出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警戒人员离放炮地点必须处于安全距离直线100m、拐弯75m以外。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和瓦检员必须一同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盲炮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每次爆破作业必须等两个工作面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打眼放炮工作。
5.爆破管理措施
1.在没有临时支护前,严禁任何人进入贯通地点或从此通过。
2.贯通后,需要调整通风系统时,必须等矿方通风科调整通风系统并且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面作业。
3、警戒严格按本措施附图指定的具体位置设置。
4、特殊情况下使用的临时支护须在矿长办公会上研究确定。
4、其他未及事项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施工作业规程和施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6.本措施未及事项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施工作业规程、和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