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均不得失爆,消除引爆火源。
(七)隔爆措施
1、井下采空区和报废巷道及时进行密闭。
2、在回风顺槽及运输顺槽中各设置一组隔爆水棚。运输顺槽中水棚位置设在距采煤工作面下出口60m处,回风顺槽中水棚位置设在距采煤工作面上出口40m处,掘进工作面水棚设在距工作面60m处。吊挂水棚的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要求。
水棚的结构与选型计算如下:
隔爆水棚采用水袋棚,隔爆水袋采用耐燃胶布制成,型号为GBSD-30型,规格为300×600×200mm。
水棚的棚区长度为20m,排列间距为1.5m,水棚距巷道顶部、两帮的空隙均不小于100mm。
水棚首列与回采工作面距离60m,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水棚设置在巷道直线部分。每列水棚高度保持一致,水棚区内巷道断面与前后各20m巷道断面保持一致。定期对井巷中的浮煤进行清除、外运。
(八)防尘措施
在每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装、卸、转载点、运输巷道等主要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及粉尘集聚地均采用了综合防尘措施。
1、通风防尘:通风防尘要有合理的风量和风速,以排除粉尘,最低排尘风速为0.25~0.5m/s;最优排尘风速为0.5~2.0m/s。为控制风速,在各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风量变化较大的地方设置风速监测探头,连续监测各巷道的风速和风量,并利用通风设施进行调节,使风量和风速符合要求。
2、冲洗巷壁、清扫和刷白巷道:要求经常进行巷壁冲洗工作,定期清扫并运出巷道内沉积的粉尘,在井下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内,用石灰水将巷壁刷白,同时可美化井下环境,减少粉尘,利于冲洗。
3、喷雾、洒水:井下煤仓、溜煤眼等转载地点都设有自动喷雾洒水装置并安装有捕尘器,以有效控制粉尘的飞扬,使其湿润后迅速沉降。
4、风流净化:在输送机巷和回风顺槽设置风流净化水幕,避免进风的污染,避免串联通风等以净化风流。井下煤仓保持一定存煤,不许空仓作业。
5、防尘用的消防洒水供水系统,有过滤或沉淀装置,以保证水质清洁。
6、湿式钻眼:采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钻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并在放炮前后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7、个体防护:井下各生产环节采取防尘措施后,仍有一些细微矿尘悬浮空气中,甚至个别地点不能达到卫生标准,加强个体防护,按时为掘进工人和采煤工人配备了防尘口罩。
8、采区的综合防尘措施及组织与管理制度,由矿长每年组织编制和实施。
(九)防爆措施
防爆措施是指防止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悬浮煤尘发生爆炸与防止沉积煤尘重新飞扬起来参与爆炸的措施。矿井采取以下防尘降尘措施:
1、采用冲洗煤壁,撒布岩粉,喷雾洒水等综合措施防尘、除尘。
2、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明火发生。
3、消除放炮时产生的火焰。
4、井下电气选用防爆设备,有效杜绝电器火源。
5、有效地防止运输斜巷跑车及金属强烈碰撞产生的火源。
6、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7、凡有煤尘沉积的巷道,均需根据情况定期清扫,并必须将煤尘运出,清扫时尽量勿使煤尘飞扬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