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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井绞车检修安排及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2日

一、年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35条的规定,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1次检查,每3年进行1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于主、副井绞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每三年聘请有资质的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季检:
每季度必须对主、副井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由机电矿长组织机修工、电工等人员对主绞车电控、滚筒、减速器、电机、深度指示器及后备保护中的各种保护、天轮、天轮架等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检修中同时还必须对钢丝绳、绳卡等各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修,检修后对其作出详细的检修更换记录,并坚持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月检:
每月必须对主绞车、副井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由机电矿长组织机修工、电工等人员对主绞车电控、滚筒、减速器、电机、深度指示器及后备保护中的各种保护、天轮、井架等部位今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检修中同时还必须对钢丝绳、绳卡等各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修,检修后对其作出详细的更换记录,并坚持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旬检:
每旬必须对主绞车、副井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由机电矿长组织机修工、电工等人员对主绞车电控、滚筒、减速器、电机、深度指示器、后备保护中的各种保护、天轮、井架等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检修中同时还必须对钢丝绳、绳卡等各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修,检修后对其作出详细的更换检修记录,并坚持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五、日检:
每日必须由专职机电、机修工对主副井绞车的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其中包括:绞车电控、制动、滚筒、深度指示、后备保护、减速器、电机及连接装置,还有天轮和钢丝绳、绞车防过卷、限速器、传动装置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等,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六、班检:
(一)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连接件应齐全、牢固。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牢固可靠。
3、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无渗油和漏油现象。
4、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紧急制动、闸瓦磨损,声光信号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站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液压站油量油质正常。
6、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信号系统应正常。
7、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磨损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二)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要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依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巡回检查的重点是安全保护系统。
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司机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
(2)司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通知维修工处理;
(3)对不会立即产生危害的问题,要进行连续跟踪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4)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必须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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