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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关于恢复供电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2日

        6、当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至规定浓度以下时,排放瓦斯组人员方可由主、副斜井入井进行检查通风、瓦斯、顶帮情况,行走路线:副井(主井)→井底车场→消防材料库→轨道运输石门(皮带运输石门、水泵房、配电房)→三号联络巷(永久避难硐室)→行人上山(轨道上山、绞车硐室)→(1425运输石门、10501运输巷→10501采面→10501回风巷→10501专用回风巷)→1455回风石门→回风斜井等地的通风、瓦斯、顶帮、机电设备线路,沿风流方向沿线检查负压风流路线、瓦斯浓度一切正常后,瓦斯均在规定情况下后,由井下值班人员立即向地面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8、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由组长下达送电命令,地面配电室值班人员方启帮、黄礼兴往井下配电室送电。
        9、由调度指挥中心下达命令,准备好排放瓦斯的设施、设备(开关、电缆线、局部通风机、风筒等)一切工作就绪后,按规定进行排放井下瓦斯,待瓦斯排放至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下一步工作。
        10、然后进行10503运输巷、105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10501采面靠主扇启动后全负压排放,严格按规定排放瓦斯,将瓦斯浓度排放至规定浓度以下。
        11、实现全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四、恢复供电、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1、供电措施:
        (1)、恢复送电前,矿方机电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查供电系统的设施、线路,恢复地面供电电源。
        (2)、由机电组黄彬负责,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高压线路、高压变压器、高压配电柜、工业广场、主通风机等供电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摇表、万用表等检查工具),保证安全送电。
        (3)、井下送电坚持分段逐级送电的原则。
        2、主(副)井至风井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
        (1)、由救护队佩戴氧气呼吸器、隔离式自救器等专用工具入井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2)、进行瓦斯排放前,必须对进风井以及回风井的风流路线、风量、瓦斯等情况进行检查。
        (3)、恢复送电排放瓦斯领导组人员到位后(调度室),由领导组组长杨育辉下达命令,调度室通知恢复送电组组长黄彬组织有关人员对主扇风机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主扇风机处于完好状态后,汇报调度室。
        (4)、派专职瓦斯员方彦举检查主扇风机附近20m范围内以及出风口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时,方可汇报调度室(如遇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在主、副井进风井和回风井3个井口处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观察瓦斯浓度变化情况,便于控制、调整风量,确保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安全顺利进行。
        (5)、调度室接到瓦斯浓度在0.5%以下的电话后,领导组组长杨育辉命令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地面工作组组长邓取林做好瓦斯排放前的准备工作,方可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黄礼兴、方启帮送上主扇风机的电源,通知黄德章启动一号风机的一级主扇。
        (6)、主扇启动前必须及时将防爆门关闭。
        (7)、排放过程中,由专职瓦斯员方彦举检查风井口和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当风井井口和风机出风口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7%时,再稳定45min后,向调度室汇报,由领导组组长杨育辉向排放组下达入井命令,排放组邓取林、邹荣林带领瓦斯检查人员、安全检查组邵林书带领检查人员从副井口入井检查井下通风瓦斯、顶帮情况,当总回风井瓦斯浓度下降到0.7%以下,顶帮完好的情况下,其他人员(领导组有关人员、机电工、抽水工)方可入井。检查必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检查,同时顶帮检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检查工具由外向里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如遇顶帮隐患,停止进入,待处理干净彻底后,方可继续进行。
        (8)、排放组组长邓取林派瓦斯员蒋泽邦、詹志盘检查井下消防材料库、配电室、皮带运输石门、轨道运输石门、水泵房等附近瓦斯浓度,只有在0.5%以下时,机电组组长黄彬组织人员检查一切机电线路、设备完好(用摇表测试高压线路、高压变压器、高压开关等),安全监督组组长邵林书检查顶帮完好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当一切正常后,由领导组组长杨育辉下达指令,由调度室向配电室黄礼兴、方启帮下达井下送电指令,方可往井下配电室送电。
        4、10503运输巷、105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措施:
        (1)由排放组邓取林负责排放瓦斯现场指挥工作。只有当10501采面瓦斯通过启动主扇全负压排放完毕后,瓦斯浓度低于0.8%以下时,先排放10503运输巷,10503运输巷排放结束后方可排放10503回风巷,排放瓦斯前,首先安排瓦斯员检查局扇和开关等电器设备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打开“三通”,控制风流排放掘进巷道瓦斯,由外向里分段进行排放,由救护队人员戴好呼吸器,将供风风筒从外逐段往里接,在一段排放达到要求后,再接下一节风筒排放,依次类推。当巷道内瓦斯排放至0.8%以下时,且稳定45min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及送电。
        (2)排放瓦斯时,严格执行控制排放瓦斯的措施,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瓦斯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在排放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安设瓦斯报警仪。
        (3)确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通讯电话位置、瓦斯探头的监测位置,    
        (4)瓦斯排放过程中,要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派专人设置警戒。
        (5)瓦斯排放结束后,所有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都要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5、救护队职责:
        (1)、矿山救护队必须对井下各地点进行侦察,探明瓦斯等情况,并根据井下瓦斯、波及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2)、第一阶段主、副井至风井的瓦斯排放及恢复通风由救护队组织实施。
        (3)、第二阶段局部瓦斯的排放由排放组配合救护队完成。
        7、所有瓦斯积聚区必须悬挂禁牌,设置栅栏,还有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8、整个排放工作结束,且稳定45min后,再由排放组瓦斯员蒋泽邦、詹志盘现场检查各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并作好记录,安全检查组检查无顶帮隐患,机电组检查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只有一切正常后,方可启动一号风机二级主扇,恢复正常通风。
        9、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
        10、保证井上下通信畅通。
        本措施必须经总工组织汇审,安全矿长组织贯彻学习后,且层层落实责任人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其它情况,再制定相应的增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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