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班班长交接验炮情况,并且本班开工前,必须再次对上班放炮区域进行验炮,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工。
4、通电以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 min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5、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 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眼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崩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6、放炮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净危矸浮煤。
7、放炮后及时对暴露的顶板及时移架支护,对两巷冲击波影响歪斜的支护棚、柱必须及时扶正。
8、放炮后检查上、下隅角充填墙及抗柱情况,发现充填墙崩倒,抗柱歪斜、倾倒及时处理。
9、放炮后及时清理煤、矸,确保通风断面符合要求。
(五)其它安全措施
1、加强干部现场跟班,协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排查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2、其它未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11313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集团公司、矿相关规定执行。
五、附图
图1 炮眼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