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对查明有突水可能的导水断层及导水陷落柱,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防治水规定》,核实隔水层能承受含水层的最大水头压力值,计算突水系数,留设保安煤柱,必要时采取预注浆封堵断层含水通道和陷落柱导水通道或采取预注浆加固底板。
六、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⒈ 施工人员进入工作地点,要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先安全后施工,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迎头风筒不得漏风,确保迎头有足够的风量,风筒末端距探水迎头不得小于5m,局扇不得随意开停。探水孔布置严格按照探水孔布置断面图进行操作,确定号探水孔位置、方向、角度进行施工,保证钻孔深度。每次探水孔不少于15个钻孔,并做好记录。
⒉ 施工前在迎头打好迎头支柱,钻机支架必须固定牢固。
⒊ 加强探放水工作面的支护,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及支架。
⒋ 支架支柱或木垛,必要时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后方可探水。
⒌ 检查排水系统,挖好水沟,清理水仓,铺设排水管路,检查排水泵电动机是否正常运转,达到设计的最大排水能力。
⒍ 准备堵水材料,在探放水地点必须有备用水泥(或者化学浆)、套管、闸阀坑木、麻袋、泥、棉线、锯、斧等,以便出水或来压时及时处理。
⒎ 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定时必须停止工作,及时加强通风。
⒏ 检查支架情况。有松动或破损的支架要及时修正或更换。帮顶是否完好,都要一一检查。
⒐ 发现煤壁有松软或膨胀现象时,要及时处理,紧闭填实,必要时可打上木垛,防治水流冲垮煤壁,造成事故。
⒑ 查安全退路。及避灾线路内不许有煤炭、木料、煤车等堵塞,保证畅通无阻。
⒒ 检查打钻地点或附近是否安设专用电话。
⒓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防止被转动部件绞着。严禁戴手套挂皮带,皮带轮必须设有防止装置。
⒔探水队队长听从探水领导小组指挥。水文地质工或水文地质技术员要现场指挥打眼。探水钻电缆要吊挂整齐,必须在顶板完好,两帮支护完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⒕ 进中加强透水征兆观察,一旦发生异常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理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⒖ 钻进中必须保持压力均匀,要随时观察仪表,注意转速、钻进液消耗量和回水颜色变化等。若发现孔内有异状物要及时处理。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m时,钻机立即开泵送水,见反水后才能钻进。钻进时一旦发现“见软”、“见孔”、“见水”和“变层”,钻机工要立即停钻,测量残尺并记录深度。
⒗ 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井下钻探工立即测定水位和耗水、涌水量。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钻技工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min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在安装水阀门,方可钻进。止水套管的接头钻机工必须使用棉丝,铅油严加封密,防止漏水。钻孔内水量、水压过大时,钻机工立即停钻,但不得拨出钻杆,需继续钻进时,必须采取反压和防喷措施。
⒘ 钻进时要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空前在复核一次,如有可能要进行孔斜测量。
⒙ 转进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和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⒚ 钻进中,若孔内无回水,首先检查泵上水是否正常,若正常,表明以钻透老窖;若无水流出,要防止有害气体涌出,可用黄泥、破布、木塞等将钻孔临时封闭。
⒛ 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水压时,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法钻进,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
21. 钻孔接近老窖,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 ,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本规程有关规定,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区措施,进行处理。
22. 钻进中发现煤层松软、巷道片帮来压、钻孔中水量涌出等现象,立即停止探水,钻杆不准拉出并及时汇报调度室,必要时将现场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派专人监视钻孔水情变化情况,水量增大、压力达2Mpa时铺设水管及排水沟放水。
23. 钻进过程中,必须专设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及有害气体,发现超限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待有效处理后方可施工。
24. 施工中严格观察钻孔内变化情况,若顶板淋水加大,煤帮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底板鼓起、裂隙发生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常现象,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出人员,报告调度室。
25. 施工地点避灾路线按规程避灾路线撤离,施工人员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及本措施严格规定执行,每人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26. 交接班时不准停钻。
27. 每竣工一个探放水钻孔,井下钻探工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测量钻杆长度,核实钻孔深度。撤钻时,必须在原孔所在的帮或顶位置打上明显标记,并通知该测量部门测出该标记点得坐标、标高。
28. 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员检查有害气体涌出时,井下钻探工立即用木塞、黄泥封闭。
29. 井下钻探工要认真监测钻孔水量和气体变化情况,做好记录,遇到异常变化情况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30. 检查井下钻场,确保掘进工作面探水时有安全的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路线。
31. 井下钻场必须安设专用电话。
32. 放水前要疏通事先挖好的水沟。
七、工作面受到水灾及撤出人员安全技术措施
1. 由地质组提供施工巷道周围及上层采空区水文地质情况,必要时探水队及时打钻孔放水。
2. 煤层顶及周围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必须提前进行探放水,并建立排水系统。
3. 巷道在施工过程中要铺设排水管路系统,并保证能正常排水,施工单位在低洼积水处打水仓安设水泵进行排水。
4. 掘进工作面发现巷道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突水预兆时,打眼时眼内有压力水出现,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人员,在采取措施处理突水威胁后方可继续工作。
5. 发生水灾时要按指挥部制定的措施和避灾路线撤出。
八、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遇下列情况时更应仔细探明:
1. 接近水量大的含水层。
2. 接近导水裂隙、断层。
3. 接近被淹井巷、老空。
4. 接近矿井隔离煤柱。
5. 掘进过程中发现有透水预兆。
九、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 首先编制探放水设计,同时防止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2. 探水前要加强附近巷道支护,配备适当的排水设备,测量和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指挥。
3. 预计水压较大地区要有控制阀门,并制定措施。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和水压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钻进并汇报调度室,并派专人监测水情,发现紧急情况马上撤人,并事先确定躲避地点和避灾路线。
4. 探放老空水前要查明老空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只准打钻孔探放水,并撤出受水威害的人员,核对放水量,及时排水,直到放水完成后才能掘进。
5. 对未探到老空积水时必须先探60m,掘进40m,剩余20m时,然后再探再掘循环作业。
6. 对老空贮水或其它含水量较大时,要根据排水能力设计放水量,并有专业人员进行监测各种数据,发生异常时要马上汇报。
7. 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大中型断层、陷落柱、采空积水区、临近小窑破坏区、导水钻孔及其它有积水可能的异常区进行超前探放水,及时查明水情,用以正确指导生产。
8. 发现危险区,立即撤出人员,并设立警戒。加强对跟班安全员的防治水知识培训,让其兼任水情监视员,工作面发现出水隐患及时汇报。
9. 矿调度负责通讯、监控设施的安设与维修,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定期组织人员清理井下水仓和水沟,保证排水通畅。当发生水灾时,矿调度兼做救灾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救灾。
10. 供应室负责备足各种常用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日常防治水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需要。
十、探放老空时有害气体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 在探放水时,预计可能有瓦斯等有害气体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值班。
2. 如果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立即停止掘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
3. 对有可能发生瓦斯和有害气体突出的老空地区,要在探放水前把附近人员撤离,由瓦检员和救护人员随时检查空气浓度,并制定安全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