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打眼放炮安全措施
(1)打眼要严格执行《掘进技术操作规程》第24-26条规定。
(2)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严禁套残眼,个人防护齐全。
(3)打眼时人员严禁在钻杆下走动或停留,防止断钎伤人。严格按爆破图表打眼、装药、联线,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4)放炮前工作面的工具、风水管等必须撤离工作面30米以外并加以掩盖。
(5)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6)坚持”一炮三检”放炮制,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同时到现场,认为安全无问题方可放炮。
(7)放炮前,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
(8)放炮前,班长、放炮员、瓦检员确认井下人员全部撤至地面后,最后乘 吊桶升井。
(9)验炮工作由放炮员、瓦检员、安检员和班长共同在炮响15分钟后,且炮烟吹散后进行。
(10)放炮前,风筒口用旧皮带或木板进行掩护,以防止放炮蹦烂风筒。
(11)发现拒爆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处理。
3、顶板管理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班中及放炮后,由班长负责、专人监护进行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活石工作,进行敲帮问顶应由外向里进行,人员站在安全地点,撤退路线畅通。
(2)连接处分层扩刷放炮后,首先敲帮问顶处理顶帮危岩活石,然后由外向里按设计的间排距打好拱部锚杆护顶,最大空顶距不超过800毫米。
(3)锚杆应打到底,不得外露,方向与岩层层理面或周边轮廓线夹角不小于75度,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补打,遇软岩破碎带时加挂金属网。
4、通风、防尘、防瓦斯
(1)风机必须设专人管理,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停风机,无论何种原因突然停风,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撤出,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若不超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和矿有关规定可开启风机,若瓦斯超限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措施排放瓦斯,正常通风后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2)局扇通风做到双风机、双电源,由瓦检员与电工配合试验风机倒台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
(3)风筒口距当头不大于5米。
(4)瓦斯检查必须由通风队派专职瓦检员按规定检查,并认真填写瓦斯牌板。
(5)施工中若遇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用电话报告队值班室及项目部调度室。
5、机电运输安全措施
(1)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完好,消灭失爆,所有机电设备包机到人,挂牌管理,电工每班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机电工及各岗位工要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其它人员不准参与机电设备检修和操作,严格停送电制度。
(3)井口操作室和井下通信联络信号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4)井筒上、下人和地面运输提升等,应专人统一指挥。
(5)人员上下时应等稳车停稳,井盖门关闭后方可上下人。
(6)切实做好井筒防坠工作,物料、工具、人员要排除不安全隐患。
(7)提升机的速度在不同阶段应采采用不同速度运行,严禁超速运行。
6、特殊条件下安全措施
若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必须立即停止掘进,采取措施后进行施工。
7、砌碹支护
(1)、施工井筒连接处时,必须先在巷道中间打好立柱,穿鞋戴帽,保证上部稳定。
(2)、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边钻眼边装药。
(3)、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岩帮情况,帮不稳定时要及时进行锚网临时支护,锚网紧跟迎头,放炮前空顶距不超过800mm。
(4)、将碴出到井筒后,必须及时提升机将碴提到地面,碴面堆积不得超出断面的1/3。
(5)、上下物料时,所用绳扣必须指定专人检查是否有锈蚀、断丝现象,吊盘上要设专人看护。
(6)、所下物料必须指定专人捆绑结实,且不准超出吊桶运行范围。
(7)、井底必须设专职信号打点。
(8)、立碹拱时必须有人统一指挥,防止伤人。
(9)、立拱时碹墙柱要立在硬底上,如遇到松软岩层时,碹墙柱下要垫厚度不小于50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大板。
(10)、砌墙时应随高度搭设工作台,工作台要牢固可靠。
(11)、工作台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
(12)、浇注时,加强工作面通风,风筒引至工作面进行通风。
(13)、浇注时,防止跑漏浆现象,井筒与集中回风巷连接处过渡自然圆滑,碹板厚度一致,错台不大于15mm。
(14)、浇注过程中,必须设专人仔细观察,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15)、拆模板时,要由班工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统一指挥,与拆模板无关的人员禁止在井下停留。
(16)、拆模板应由里向外进行。
(17)、拆模板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退路必须畅通。
(18)、模板工 作台搭设牢固,架子板必须用?2.8mm铁丝与工作台四寸管捆绑牢固,工作台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带牢固生根。
(19)、施工中必须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20)、浇注连接处及井筒相贯处时,连接处内通风采用压风供风。
(21)、未尽事宜按照《探立井井筒施工作业规程》执行。
(2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签字方可入井工作。
浙江中宇项目部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