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井下设备“三证”管理,无证设备不得入井。大型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二是完善“三专两闭锁”、选择性漏电保护、机电设备三大保护及双回路供电管理。
三是落实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健全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
四是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供电系统必须按照规定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不得随意甩掉、弃用各种保护装置,并按规定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调校和整定。
五是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电气设备,在用电气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
六是加强机电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主提升设备、主要通风机、主排水设备、压风设备、瓦斯抽采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单体液压支柱等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各类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攻坚战自2015年1月开始,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宣传计划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
⑴制定符合本矿的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及重点,找准主攻方向,全面启动攻坚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专栏、标语、会议、培训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及时向全矿公布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情况。
⑵成立“三项计划”和单项工程管理小组,由矿长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政策、采掘接替、瓦斯治理、防治水等因素,认真组织编写本矿年度采掘作业计划、瓦斯抽采计划、探放水计划。“三项计划”、单项工程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上报县级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确认,并严格按照备案确认的“三项计划”、单项工程组织作业。
⑶加强矿井图纸资料管理,确保图实相符。
重点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
强化抽采、消突达标过程管控。
1)依据我矿实际情况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2)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工作。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采瓦斯的要求,实现三班倒作业,每班不得少于四人,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一名,负责瓦斯抽采技术工作,总结分析抽采瓦斯效果。
3)组织编制、审批、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3~5年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年度生产衔接计划与年度瓦斯抽采计划要统一编制通盘考虑,保证抽采瓦斯工作的正常接替,做到“掘、抽、采”平衡。
4)加强施钻现场管理,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前,由技术部门按照钻孔设计的倾角、方位角、开孔位置进行现场放线,并认真填写放线记录存档备查。施钻过程中,要如实记录钻孔的编号、倾角、方位角、钻杆数及钻进过程中见煤岩、顶钻、卡钻、喷孔等情况,现场填写记录,并由带班矿长现场审查签字。钻孔施工完毕后,技术人员现场进行钻孔验收,收集钻孔数据并及时编制钻孔竣工成果图,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调整补钻。钻孔施工完毕后一天内必须封孔、连接抽采,并确保钻孔封孔严实和准确记录钻孔接抽时间。
5)瓦斯抽采取样工作严格按照公司《顺层抽采效检取样实施细则》执行,规范取样步骤与程序,严禁弄虚作假。瓦斯抽采和消突达标评价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公司《瓦斯抽采和消突达标评价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归纳瓦斯抽采工作资料,确保资料齐全。
加强石门揭煤管控。
按规定编制石门揭煤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矿长签字,报集团公司审批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揭煤作业。
石门揭煤施工中,严格执行地面全井撤人放炮制度,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撤出到地面,井下除局扇电源外,所有动力电源断电;井口前方50m、两侧20m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石门揭煤放炮30分钟后,必须先在地面监测主机上观测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方能由揭煤领导小组组长通知救护队员到工作面侦查迎头情况,经侦查无异常情况,由现场救护队小队长电话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向揭煤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后,由揭煤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撤岗命令,通知本循环揭煤炮工作结束,方可撤岗。
严格探放水管控。
采掘工作面,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由技术部门编制探放水设计,经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矿长签字后组织实施,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巷道掘进探放水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在巷道两帮标注好每一探放水循环发基点,基点应标注好基点编号及所在位置,并将探放水钻孔编号、倾角、方位角、深度等参数及施钻过程中见煤岩情况、允许掘进距离、涌水情况、探放水基点距巷道开口处的距离等客观、真实、详细地填写在探放水管理牌板上。
严格放炮管理。
为了确保放炮安全,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远距离放炮管理规定》。严格放炮人、牌、网三警戒制度,放炮员每一次放炮前要加强对放炮警戒的监督、检查工作。
放炮掩护点必须距放炮地点不少于300米、并且在进风流中设置(新风流中的躲避硐室内),并严格遵照作业规程(措施)执行;放炮时必须通知矿调度室,经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执行放炮程序。
放炮后30分钟,且炮烟被吹散,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由放炮员、测气员、班组长一同进入工作面验炮;验炮后,放炮员必须将验炮情况向调度所汇报,未经放炮员同意,不得恢复送电,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警戒线以内。
强化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认真落实现场的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管理。开工前、班中及放炮后,坚持按操作规程敲帮问顶,发现危岩随时处理。
加强掘进工作面前探梁临时支护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防止局部冒顶发生事故。
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管理,保证上下安全出口高度和畅通,加强采面特殊支护。
井巷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专人观测顶板,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管。
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
1)成立“一通三防”检查组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生产科、安监科、通风科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月进行不少于三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一通三防”隐患,按“五定”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月将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公司通风瓦斯部。
2)严格重大技术方案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措施和规程的编制内容完整、可靠。
3)改变全矿井、一翼的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报公司审批后实施;采区、采掘工作面、封闭采空区和井巷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严格执行公司《瓦斯超限追责制度》,对瓦斯超限在未得到有效治理,强行组织作业的,按瓦斯超限程度对负任人进行处罚。
3、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本阶段着重对攻坚工作进行巩固提高,各职能办公室及部门对本年度进行的宣传、培训、落实的各项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作出书面攻坚总结,
七、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
利用广播、黑板报、专栏、标语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让职工及家属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使活动有明确的目的,正确的方向。
2、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年攻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年攻坚工作的实施、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了解掌握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问题。
3、明确工作任务,保证资金落实。
本次“安全生产攻坚年”由矿长负责资金落实,生产副矿长负责人员组织,安全副矿长抓具体工作,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的各项安全活动,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的各项安全活动。
八、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精神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2、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队组,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3、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安全生产攻坚”专项检查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销号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安全生产攻坚”专项专项检查长效机制。
4、狠抓现场监管
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现场管理制度,做到瓦检员、小班长盯点盯面;队长、安全员及井口巡回检查;矿领导跟班带班作业,井口、部门负责人现场巡回检查,督促整改人员对井下查出的问题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或现场进行整改,由部门、科室、班(组)相关负责人组织人员整改完成后再开除隐患整改回执单,由督促整改人员现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方可验收签字同时消号隐患。一般隐患由安全科负责落实;较大隐患由矿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隐患由分管矿领导挂牌督办落实。
5、全面开展岗位自查自纠活动。
各科、队、班组要以“安全生产攻坚年”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自查自纠活动,每旬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各科室人员认真抓“三违”,树立职工“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安全理念。
6、及时总结。
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认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对“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进行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金沙县新化乡金源煤矿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