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喷射人员要佩戴齐全有效的劳保用品。
(2) 喷射混凝土的工艺要求
喷射顺序为:先墙后顶,从墙基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喷枪头与受喷面应尽量保持垂直。喷枪头与受喷面的垂直距离以0.8~1.0m为宜。
拌料要严格按配合比,机械搅拌时间不低于1min,人工拌料时采用潮拌料,水泥、沙和石子应清底并翻拌三遍使其混合均匀。
喷射时,喷浆机的供风压力在0.5MPa,水压应比风压高0.1MPa左右,加水量凭射手的经验加以控制,最合适的水灰比是0.4~0.5之间。喷射过程中应根据出料量的变化,及时调整给水量,保证水灰比准确,要使喷射出混凝土无干斑,无流淌,粘着力强,回弹料少,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50~70mm,并要及时复喷,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重新冲洗受喷面。在喷射过程中随时上料随时按配合比添加速凝剂和防渗剂。
(3) 喷射工作
喷射工作开始前,应首先在喷射地点铺上旧风筒,以便收集回弹料,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必须连续洒水养护28天以上,7天以内每班洒水1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1次,一次喷射完毕,应立即收集回弹物,并应将当班拌料用净。当班喷射工作结束后,必须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浆机内外部所有灰浆或材料。
开机时必须先给风,后开水,再开机,最后上料;停机时,要先停料,后停机,再关水,最后停风。喷射工作开始后,严禁将喷射枪头对准人员,喷射中突然发生堵塞故障时,喷射手应紧握喷头并将喷口朝下。
五、质量要求
1、 喷射混凝土:
(1)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的水泥,砂子、石子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格按配合比进行原材料的计量。
(2)C30混凝土配合比(重量比):配比为水泥:沙:石子:=1:1.71:2.91。
(3)厚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0%。
(4)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限值):≤50㎜
2、锚杆
(1)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严禁使用失效、过期的树脂药卷
(3) 锚杆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4) 锚杆的扭距和抗拔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5) 间、排距允许偏差:±100㎜
(6) 锚杆孔深度允许偏差:0~+50mm
(7) 锚杆方向与井巷的轮廓线角度75°(限值)允许偏差:≤15°
(8) 锚杆外露长度允许偏差:≤50mm。
六、安全注意事项;
1、竖直段上方使用栅栏在帮上进行固定,使工人施工时可将安全带扣在栅栏上,防止工人施工时掉落。
2、回风道自开口处水平施工3米处采用钻爆与轻微松动炮进行爆破,严禁大面积爆破。
3、每次放炮前必须将巷道内电缆及管路保护好,防止放炮崩坏。
4、每次放炮后,严禁空顶作业,每班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确保无危险后,在临时支护下进行锚网支护。
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矸石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有大块断裂岩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5、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7、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8、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7)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9、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0、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11、放炮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对回风道开口处10m范围内检测瓦斯情况,经检查瓦斯浓度低于0.8%,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0%,一氧化碳低于0.0024%(24PPM),硫化氢低于0.00066%(6.6PPM)时,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12、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检查装药是否有误,确定无误后即可进行联线工作;爆破时,2煤西翼主运巷工作面施工人员和2煤西翼总回风巷施工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点,并派专人站好警戒,确保无误后,方可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