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项 瓦斯爆炸
一、危险源名称:瓦斯爆炸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
三、主要发生环节:打眼、放炮;巷道贯通;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排放、通风系统调整等。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采掘作业地点必须实行独立通风。
2、实行机械通风,采掘作业地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风量。确保瓦斯能稀释到安全浓度,并及时排出地面。
3、配备足够的检查仪器、仪表用于瓦斯检查,所有仪器、仪表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检。
4、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检查人员,瓦斯检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实行持证上岗。
5、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6、建立瓦斯防治专职机构,配齐管理人员。矿井对瓦斯治理实行齐抓共管。采掘区队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瓦斯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7、采掘作业打眼、放炮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8、井下采掘作业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实行实时监控,瓦斯超限时能自动切断电源,并发出报警信号。
10、巷道贯通、瓦斯排放、通风系统调整等,必须制订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11、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停电、停风内,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切断设备电源。
12、煤矿井下严禁非防爆型和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入井,发生失爆设备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3、井下发生瓦斯积聚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启封密闭墙必须编写进门措施。
15、井下停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6、采掘作业地点停风后恢复生产前,必须经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瓦斯超限必须编写专门措施进行排放。
17、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必须追查分析造成超限的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项 煤与瓦斯突出
一、危险源名称:煤与瓦斯突出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
三、主要发生环节:打眼、放炮;石门揭煤;正常采掘作业。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重新按规定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绘制矿井(采区)瓦斯地质图。
2、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措施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审批、实施。
3、成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防突工作专业队伍,加强防突工作日常管理。
4、防突管理升级管理,按照突出矿井管理,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5、鉴定为非突出矿井,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7条要求煤巷掘进从开窝开始每50米连续进行二次突出危险性检验,对无突出危险区域进行验证。
6、石门揭煤和遇到较大地质构造后揭煤按突出煤层管理,编制专项防突设计、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按规定审批,并严格执行。
7、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煤巷掘进工作面高负压抽放管路及时延接到迎头,发现瓦斯涌出量异常,及时进行抽放。
8、完善反向风门、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安全防护设施,职工入井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
第五部分 顶板事故
一、危险源名称:顶板事故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巷道修复段等
三、主要发生环节:采、掘;维修等。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一)采面
1、针对采场地质条件,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工作面顶板管理准备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配置设备、设备改造及措施准备,杜绝歪、倒架现象,保证支架的良好支护状态;通过两端头、顺槽支护方式研究及措施准备,保证端头及超前支护的可靠有效,杜绝顶板事故的出现。
2、对初采初放工作,矿将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在搞好工作面设备配套、回采工艺的过程中,将顶板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搞好工作面顶板控制、端头维护及两巷超前支护,开展矿压研究工作,探讨该条件下的顶板管理有效途径,保证首次开采的成功。
3、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确保单体和整体支架支护质量,达到规程规定的初撑力,做到迎山有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工作面顶板破碎、断层等特殊构造时必须按规程要求及时支设支护。
4、工作面回采期间,工作面初放顶领导小组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初次放顶期间要及时预测预报顶板状态,每班派有经验的工人全面巡回检查,发现来压征兆,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5、工作面收尾停面、安装撤除工作及过老巷、地质构造段等情况下,要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顶板管理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及事故处理方法。
6、在顶板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加强顺槽超前支护和工作面的顶板控制。
7、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确保支护质量动态达标。
(二)掘进
1、掘进工作面施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规程,认真执行规程贯彻制度,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对有顶板事故隐患的巷道或工程,规程措施中必须有明确的顶板控制及事故预防的措施。
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帮、空顶作业。锚网及锚喷支护巷道严格按要求使用超前探梁作临时支护,以防止顶板危岩冒落。岩巷掘进料场内要备有三架以上的木棚料,以备急用。
3、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支护的最大、最小控顶距离。超过规定的控顶距离必须首先进行临时支护, 而后再进行其他工作。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由有生产经验的人员进行敲帮问顶 工作,彻底找掉顶帮的危岩、活矸,方可进行作业。 处理活矸、危岩可能发生危险或遇有撬不动的活动岩块时,必须先采取可靠方法设置临时支护,而后再于安全位置处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在有隐患的情况下进行冒险作业。
5、加强超前临时支护。超前临时支护的材质、规格质量以及数量 ,都必须在作业 规程中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达到规程要求。要使超前临时支护真正发挥作用,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督执行。
6、掘进巷道与采空区、老巷贯通,必须提前绘制测量图。搞清采空区、老巷内的水、 火、瓦斯、支护等情况 ,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并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7、加强贯通巷道的顶板管理,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并加强超前临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8、交叉点施工:
?、锚喷交叉点施工 :严格执行一掘一锚喷措施,并随着施工断面的不断扩刷,按要求增设超前探梁控制顶板;交岔点所处岩性较差时,应采用导峒法施工,不得全断面一次扩刷;反向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
?、架棚交叉点施工:一律采用双棚支护,必须全部按矿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加固措施,抬棚必须支正;新支设的抬棚必须有防止被放炮崩倒的措施 (掘进支巷5m内);反向施工时,本着先支后回的原则,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9、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前,及时根据测绘技术人员提供的预报资料,编制专项措施。在接近上述构造范围时要边掘边探,加强超前临时支护。锚喷支护巷道要采取一掘一锚喷的支护方式,此种支护难以支护时,必须及时改变支护方式。架棚支护巷道要及时缩小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三)巷修
1、各巷道维修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会审。
2、各巷道维修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和工作中的敲帮问顶制度,此项工作必须有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进行,一人观察,一人敲帮问顶,站在有护身的地点用长工具找掉活矸危石,并由外向里逐段进行,找顶人员必须躲开矸石下落位置。
3、巷道维修施工地点必须进行超前临时支护,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控制控顶距
4、由于顶煤松软易破碎,巷修过程中应坚持打管缝式锚杆(或其它超前探杆)控制顶煤冒落;执行好“先支后回”制度,加强超前临时维护,由外向里先检查后工作, 坚持巡回敲帮问顶制度。
5、顶板压力大的地方回撤旧棚或支设新棚时,要有专人严密观察顶帮变化,如有险情立即停止工作,加强维护后,再向前施工,禁止单人操作,顶帮孔隙必须用木垛褙实褙牢,接顶有力,并保证后路畅通。
6、大断面硐室扩刷,应执行迎头十架棚联锁和支架顶梁连体加固制度。
7、坚持施工地点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确保支护质量动态达标。
8、工作面掘进巷道的维修,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瓦斯等有害气体监测和顶板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9、矿井主要进、回风、运输大巷要定期检查,发现失修现象,
及时制定修复计划,编制维修措施,组织人员进行修复。
第六部分 有毒有害气体
一、危险源名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涌出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老巷、老空区。
三、主要发生环节:打眼、放炮;揭露老巷、老空区;正常采掘作业。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加强检查,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井下各种有害气体检查仪器、仪表用于日常检查,所有仪器、仪表必须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检。
2、加强地质、测量管理。重视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采掘工程要及时上图。
3、在缺乏资料或地质资料不明区域。要先勘探,弄清情况后方可
允许采掘作业。
4、通风系统调整、矿井风压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制定专项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并上报能源公司通防负责人;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监测工作。
5、通风系统调整、矿井风压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制订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查监测工作。
6、掘进巷道贯通老巷、老空区时必须编制防止有害气体溢出的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7、掘进巷道贯通老巷、老空区,启封密闭墙时,必须有救护队参加。
8、每周对有害气体容易产生和积聚的地点、密闭墙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编制有害气体危害的应急救援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检查、保养、维护。
第七项 火灾事故
一、危险源名称:火灾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老空区。
三、主要发生环节:老空区;采掘作业地点。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制定防灭火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建立火灾应急预案。
3、按相关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和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4、每周对井下所有密闭墙检查一遍,并设立检查台账。启封火区应有计划和经批准的安全措施 。
5、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6、机电设备硐室、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7、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避免串联通风和其它不合理的通风方法。
8、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专用支管和阀门;在安装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保证使用。地面消防水池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9、发现采空区密闭内及其他地点有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和水温影响除外)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注浆、注水或其它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掘进巷道揭露老巷后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龙鑫煤矿
二0一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