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掘过程中,如遇采空积水、古空区积水、断层陷落柱附近,为防止和排除突水危害,发生透水征兆时按以下安全措施执行:
一、矿井发生以下透水水征兆时需紧急撤人
(1)老空水透水征兆
老空水一般积存时间较长,水量补给较差,有机物发生还原反应后,硫含量较高,老空水往往有臭鸡蛋气味。其透水征兆有:挂红、酸性大、水叫、发涩的特点。
(2)岩溶水透水征兆
由于长期侵蚀岩溶,水多呈灰色或灰黄色,有时有挂红现象。当采掘巷道接近岩溶含水层时,可能出现顶、底板来压渗水等现象。
(3)断层透水征兆
断层破碎带中地下水一般是流动的,补给也较充分,很少出现挂红现象,水无涩味但发甜。因断层破碎带中有淤泥等杂物,故水较浑浊多呈黄色,并会出现来压、淋水增大等现象。
二、矿井水害总的防治措施
1、按照《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认真分析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条件,必须做到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发放临时水害通知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2、加强对井下职工的水情水害教育培训工作,当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征兆并有透水危险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待查明水情,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除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一旦发生较大透水事故时,受水害威胁地点人员应由低到高、由危险到相对安全的原则按水害避灾路线依次撤离受水害威胁地点直至升到地面。
三、2012年度矿井主要水害类型及防治措施
根据《常信煤业二零一二年生产年度计划》主要水害类型及防治措施如下:
1、顶底板砂岩裂隙水
各斜井开拓时,当断层、裂隙较发育时,将积聚一定量的煤层顶底板砂岩裂隙水和断层水,巷道揭露将出现顶板涌水、淋水。
防治措施:
⑴对巷道淋水区段,加强顶板支护管理,低洼积水区域安泵排水。
⑵下山施工巷道必须配备排水设施,以防意外透水事故发生。
⑶掘进巷道若发现有透水征兆,应按矿井水害的防治措施处理。
避灾路线:
⑴回风斜井
迎头——回风斜井——地面
⑵主斜井
迎头——主斜井——地面
⑴副斜井
迎头——副斜井——地面
⑵行人斜井
迎头——行人斜井——地面
2、老空水
采掘工作面在老塘、老峒附近施工时,要查明工作面老塘的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区最低点最高点标高、及补径排条件,对存在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采取措施,打钻放出积水。采掘工作面临近积水区时,加强观测水位地质条件变化情况,注意透水征兆,发现时按矿井水害防治措施处理。
3、地表水
本井田斜井工程及煤层开采的主要充水因素是顶板裂隙水。因此一般情况下地表水对矿井生产无水害威胁,为防止汛期地表水从井口溃入井下,主要防治措施为:
(1)在二0一二年汛期到来之前对井田地表河流彻底巡视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做好雨季防洪物资准备工作。
(3)完成井筒及其它要害场所防洪墙、防洪挡板加固工作。
(4)汛期前,要对大巷水沟、井底水仓进行清挖,对供电、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确保井下供电、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并做联合运转试验。
(5)安排专人巡视井筒周围,发现渗漏及时封堵。
(6)一旦地面洪水上涨,超过防洪墙高度,必须严防固守,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物资阻止洪水溃入井下。
四、矿井水灾处理原则
任何地点发现透水事故时,井下现场职工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并将上述情况汇报调度室,并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按水害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受水害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清点人数,同时,应按下列顺序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矿山救护小队、医务室、安监科、防治水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风科、矿建科、各项目部、充灯房、通风队、机电队、运输队、供应科、公司调度室、防治水部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水灾事故的措施。
生产技术科及防治水科地质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安排人员下井调查水害情况,进一步分析突水水源、涌水性质、涌水量、变化趋势、水害威胁程度,提出处理水害方案供领导决策。提供救灾必须的地质图纸资料。
矿井遇水灾后,立即成立救灾抢险指挥部,矿长是处理水灾事故的全权指挥者,井下一旦发生水灾立即成立以矿长任总指挥的水灾抢险指挥部,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根据水灾性质、位置特点、水灾威胁程度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积极营救井下受困职工。
遇水灾事故时,受水灾威胁职工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做好自身救护:
(1)在透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根据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如果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增高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配戴好自救器,以免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3)如透水后破坏了照明和巷道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行进时,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水管、棚腿等固定物体,防止被水流冲走。撤退时应留调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4)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巷道或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
(5)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量状态,要坚信矿上一定会组织人员快速营救。要做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6)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等待救援。
五、巷道掘进具体防治水措施
1、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2、成立专职探放水队伍,并配备3台满足钻进200M以上的探放水设备,探水钻干不得少于钻进70M的钻杆,每台钻机必须配备一套探水钻孔深度测量杆。
3、巷道掘进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探水,探水孔布置3个钻孔,中孔方位与巷道掘进方向一致,两侧钻孔呈扇形布置,钻孔深度不得低于60米。
4、如预测施工前方有水害时,应增打钻孔个数,扩大钻探范围,钻孔个数不少于5个,呈扇形布置,且每个钻孔都应安装套管、阀门。
5、在钻探过程中,当钻孔出水或有气体涌出时,严禁拔出钻杆。
6、钻场内应安装瓦斯探头,且有瓦斯员现场跟班,瓦斯员及时检查瓦斯及有害气体,并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否则要立即停止钻进并撤人。
7、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保证巷道内不出现积水现象。
8、开钻前要仔细检查钻机及配套设备是否完好并试运转5分钟,如一切正常,方可开钻。
9、开钻前先供水,调好水压,等孔口有出水流时方可开钻,严禁干钻,以免磨坏钻头,发生卡钻事故。
10、操作人员要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注意观察钻孔出水情况,发现异常或出水,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在钻进过程中,要掌握好钻进速度,孔底水压,不得随意加速加压。
12、每班要记录清楚钻眼深度,当班进尺,岩性变化,钻机压力及运转情况,地质员要跟班搜集资料,指导打钻作业。
13、如长时间停钻,要拔出所有钻杆,并摆放整齐。
14、钻进时如出现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15、在打钻地点必须安设专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