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出现雾气。当巷道温度很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形成雾气。
㈤水叫。井下高压积水向裂缝挤压与两壁发生摩擦而发出“嘶嘶”的叫声,说明已很接近积水区。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这时必须立即发生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人员。
㈥顶板淋水加大。
㈦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㈧水色发深,有臭味。老空水含铁质变成红色,酸度大,水味发涩。断层水呈黄色,水无涩味而发甜。溶洞水大多在石灰岩中遇到,水呈黄色或灰色,有时带有臭味,有时也出现挂红。冲积层水水色发黄,往往夹有砂子,开始时水小,以后逐渐增大。
㈨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㈩裂隙出现渗水,如果出水清净,则离积水区尚远;若出水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当发现上述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断清楚,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煤矿生产建设活动是地下作业,煤矿地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非常复杂,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多勘探手段和现有认识能力限制,对水害水源,尤其地下含水条件掌握不够清楚,因此无法保障没有水害威胁。所有我们必须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对疑问区采取探水措施,按照情况将水放出来,消除水害威胁,安全进行采掘作业。实践中,应结合地表水和地下水实际,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措施,切实整理排除水害对矿井的危害。
我煤矿现为基建矿井,为资源整合后生产能力改扩建,整合前原小煤矿规模小、条件差、掘进开采不规范已有许多年,建设施工中难免要遇到或接近老空水,积水区等,单靠探放水来保证安全是不够的,我认为必须在掘进施工期间采取如下安全措施加强防范:①掘进巷道坡度不准起伏不平,以免低处水流不畅通,有影响相关作业或截堵施工人员的危险;②上山方向的水害威胁未消除或正在探水时,为保证下山工作人员安全,应暂停其工作,等水害威胁消除后再继续工作;③探到老空并已放水的掘进工作面,如果不能马上与老空掘透而在几天后再掘进时,应重打2-3个检查孔,以免原有的钻孔坍塌堵塞而重新积水,切不可贸然掘进;④若需掘进探水巷道,其断面不宜过大,以缩小多压面积,同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用于通风,流水和撤人。一般情况下应双巷掘进,必要时在联络巷之间开掘躲避硐室。探水巷道必须严格掌握巷道掘进方向,沿着探水孔的中心线掘进,以免造成超前距和帮距缩小而遭遇老空透水。如因地质变化必须偏离时,应进行补充钻探或采取其它措施予以补救;⑤大部分积水已经放出,还应注意盲巷老空积水或因断层的隔离而形成的孤立积水区;⑥合理选择巷道掘进的爆破方法,在探水眼严密掩护下,且保持前距和帮距时,可以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以利于保持煤体的稳定性;⑦严格执行“三不装药”制度,即炮眼或掘进工作面有出水征兆不装药,掘进工作面支架不平或空顶距超过规定时不装药;⑧为了预防探放水以后又重新积水造成事故,上山巷道或坡度大的穿层斜石门掘进接近老空放炮时,应将所有人员撤到联络巷或下部平巷;⑨掘进打眼沿钎杆向外流水时,应停止工作,不准拔出或摇晃钎杆,要设法固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听侯处理;⑩老空放水后允许恢复掘进时,还必须注意:当掘进到离老空3-5米处应先打2-3个检查孔进行一次再检查,只有证实积水确已放净后方可揭露老空。揭露老空时,要先由小断面从放水孔上方与老空打透,还要注意处理瓦斯,硫化氢等有害气体;11在受水威胁地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懂得突水后的急救知识。12掘进中各班(组)长必须在掘进工作面交接班,交接允许掘进剩余的距离,严禁超越;13掘到批准位置时,其最后0.5米应停止放炮,用手镐采齐迎头,以利于下次探水时,安全套管不致安设在被炮震松的煤岩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