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安全技术措施
(一)、 测量部门及时标定中腰线,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线施工。
(二)、 顶板管理
1、 开工前施工人员必须对开口位置前后巷道的顶板支护状况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题”制度,经常观察帮顶的围岩状况,处理掉活石、危岩,排除顶板隐患。
2、 每次放炮后,由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先进入工作面,沿途检查顶板、通风、瓦斯等情况、到工作面首先进行“敲帮问题”处理邦顶浮石、危岩及时进行临时支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3、 处理顶板隐患,应由两名有经验的老工人担任,站在安全地点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一人用长把工具找顶。找顶人员应佩戴手套,由外向里先顶后邦依次进行找顶,同时防止挑落的矸石顺杆而下伤人,在找顶范围内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工作面。
4、 严禁空顶作业,锚杆支护必须紧跟迎头,空顶距离超过800mm及时补打锚杆,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打顶锚杆使用锚杆钻机,作业人员要站在有支护的顶板下进行打锚杆,顶锚杆安装后再打邦锚杆。
(三)、 “一防三通”
1、 装药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 出现漏顶体积超过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件20m内必须停止作业,采用导风板吹散积聚的瓦斯,并及时采取挂网喷浆找平漏顶空间。
3、 巷道内矸石堆积超过断面三分之一时,严禁再进行爆破作业。
4、 装药必须使用水炮泥封堵炮眼;打眼采用湿式凿岩;放炮、喷浆时打开喷雾;装岩洒水,定期冲洗巷邦岩壁。
5、 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超过5m。
(四)、 运输管理
1、 安全设施
在车场设置耙轨式挡车器,防止停放车辆滑行。挡车器处于常闭状态,由专人看管,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
2、 小绞车运输
(1)、 固定绞车底脚螺栓采用Φ20×1800mm螺纹钢树脂锚杆,使用树脂锚固剂全长锚固,绞车底座采用砼浇筑,规格长×宽×深=1.2×1.2×1m,底脚螺栓使用双螺母紧固、平垫垫圈齐全,四角受力均匀,调正绞车方向使钢丝绳均匀绕在滚筒上。
(2)、 连接装置:钩头、三环链、插销的使用符合规定要求,拉车、放车使用保险绳。
(3)、 使用小绞车必须设置声光信号装置,要灵敏可靠。提放车辆使用规定信号,一声停,二声拉,三声放,四声慢拉,五声慢放,乱点为事故信号。
(4)、 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经常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情况,刹车闸带磨损程度和刹车制动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带隐患作业。
(5)、 绞车司机操作时注意力集中听清信号方可拉车,信号不清禁止拉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处理。
(6)、 把钩工要严格检查挂车数量和连接装置,及保险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发送信号拉车放车。
(7)、 斜巷拉车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放飞车。
3、 耙斗机移设:
(1)、 耙斗机移设前认真检查绞车固定是否牢固,制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磨损和断丝是否超过规定上,声光信号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钩头是否符合要求,回头轮、老汉木安设是否牢固,发现隐患及地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
(2)、 在耙斗机尾槽下方挂上矿车垫上道木,空隙部位用木楔挤实,防止耙斗机移动时尾槽后重倾斜落道。
(3)、 用绞车拉移耙斗机时由跟班队长统一指挥,耙斗机下方严禁有人,其它无关人员要躲安全地点。在跟班队工的指挥下,挂上钩头绞车司机拉紧丝绳后压紧制动闸,拆除耙斗机固定装置,检查无误后,发送拉车信号将耙斗机拉到指定位置后,安装固定装置,检查固定装置可靠后方可摘下钩头。
(五)、 爆破管理
1、 放炮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放炮员、装药、领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放炮连锁”制度。
2、 领取炸药、电雷管必须两人以上领取,电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电雷管必须装在耐压、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木箱内,携带爆炸材料的途中不得停留。
3、 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开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上锁保管。爆破材料箱应放在顶板支护完好,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当班剩余的炸药、电雷管必须交回火药库,严禁私自保管和乱藏乱埋。
4、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在顶板支护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件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炮眼数量为限。
(2)、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和绝缘层。
(3)、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 装药:
一律采用正向装药,装药前用压风吹净炮眼内的粉尘和积水,然后先装起爆药卷再装其它药卷。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内,使各药卷之间彼此密接,不得冲撞或捣实药卷;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脚线与导电物体接角,炮眼封泥先装水炮泥,然后用黄土炮泥将炮眼封慢填实。
6、 放炮:
(1)、 放炮前将工器具等撤出工作面,用道木旧皮带将管路电缆盖好,防止放炮崩坏。
(2)、 放炮前班长要亲自派专人到能通入响炮地点所有通道上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警戒人员没有接到撤岗命令不准离岗。
(3)、 放炮前班长,放炮员最后离开工作面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反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三声警号“放炮了”至少再等5秒钟后,方可起爆。
(4)、 装药的炮眼要当班放完,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放完的装药炮眼,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待清楚。
(5)、 通电以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取下发爆器钥匙, 把母线从电源山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5分钟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6)、 发爆器的钥匙,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放炮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母线。
7、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指导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由放炮员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 在离拒爆的炮眼0.3m以外另打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的炸药都严禁将炮眼的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的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 在拒爆未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六)、 其它有关规定
1、 打眼前必须检查风、水等管路是否完好畅通,连接头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喷浆处理堵塞时,必须停风、停机、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它人员。处理堵塞管路应用木棒敲打找出堵塞位置,就近卸开管路接头倒出堵塞料。
3、 搞好文明施工,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浮矸不起过轨枕上平面,材料摆放整齐,工器具放到指定位置。
4、 水管路,电缆吊挂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到不漏风、水、油、电。
5、 本措施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