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钻进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各压力表的读数变化,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6) 作业现场钻机支架的正上方,距顶板300mm内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瓦斯浓度超过0.5%时,停止打钻,并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打钻工作;瓦斯浓度超过1.0%时,要停电撤人至安全区域,并向队部、通风科及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按指示执行。
7)打钻时,打钻人员必须衣着整齐利索,以免被机械绞伤。
8)先试钻机,然后再接钻杆、钻头,按设计角度调节好钻杆角度,将钻杆可靠固定后,按操作规程开始打钻。
9)每次接卸一根钻杆,要严格检查每一根钻杆,以防堵钻或钻杆破损掉入煤体。
10)严禁干打眼,先供水,待孔口见返水后开钻,钻机不供水不得运转。
11)钻机起动后,作业人员严禁站在钻机的后方,以防水喷孔顶出钻机出现意外;操作人员站在钻机的两侧,其他非打钻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场所。
12)钻机运转时,严禁用手或身体的其他部位以及其他物体接触钻机转动部位,卸钻杆和接钻杆时严禁开钻。
13)作业过程中,一人操作钻机,两人接钻杆,一人发出指令停送水停送电,打钻人员要动作灵敏准确,协调一致。
(6)、要求
1)、作业前,要提前清理好现场。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袖口扎紧),严防衣服被绞到钻机转动部分上,并且熟悉钻机的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知识,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作业前,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地点附近进行洒水灭尘,煤帮、顶、底冲洗后,方可进行打钻作业。
4)固定钻机时,必须将钻机固定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同时将钻机固定牢固平稳,确保打钻安全参数的准确性。
5)、打钻作业时,三人必须密切合作,密切注意帮、顶钻进情况,动作灵敏可靠;人在钻机电源开关处,用于紧急停电。
6)、每一次接卸一根钻杆,必须用铜锤,严禁用铁锤;并严格检查每一根钻杆,以防钻杆破损掉入煤体,接、拆钻杆时,必须闭锁钻机开关,防止误开动钻机伤人。
7)、钻头送入钻杆开始钻进时,压力不宜太大,应轻压慢钻,以免崩刃或打坏变速齿轮,待钻头下到孔底工作平稳后,压力再逐渐增大。
8)、采用清水钻进时,开钻前必须注水,水返回后才能给压钻进,并要保证有足够的流量;不准钻干孔。孔内岩粉多时,应加大水量,延长开泵时间,切实冲好孔后方可停钻。
9)、钻进时,钻工要认真观察钻机运转情况,即观察送水、钻孔送水、钻孔内的震动声音等情况。
10)、更换钻头时,应注意孔径与钻头直径匹配,以免卡死钻头。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距离,防止煤岩粉卡住钻杆;停钻时间较长时应将钻杆拔出。
11)、拔钻前首先用清水冲洗钻孔,排净孔内煤、岩粉,待返水变清为止。跟班队长和班组长要准确测量孔外余尺,清点剩余钻杆数量,以核实进尺或孔深,并记录在册。
12)、在拔钻过程中,钻工必须与其他工紧密配合,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拔、硬拉,不得超负荷作业。
七、打钻安全技术措施
1、打钻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先敲帮问顶,仔细检查作业范围内的帮顶支护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先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现场预计有瓦斯涌出,在钻机支架的正上方,距顶板300mm内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瓦斯浓度超过0.5%,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下方可恢复打钻工作;瓦斯浓度超过1.0%时,要停电撤人,并向队部及通风调度汇报有关情况,按指示执行。
3、搬迁设备时,要轻抬轻放,避免碰撞设备及伤人,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严禁带电拖移电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4、钻机要固定牢固可靠,保证安全作业及打钻参数的准确性。地梁水平稳卧入底板,按中腰线摆正钻机,机身安放平稳后,钻机四角打上摩擦立柱及斜柱,并且打紧,保证有效,各机械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保护罩。
5、钻机使用660V电源,拆接电源时必须办理停电申请票,由专人负责停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在停电开关上悬挂“线路有人作业,严禁送电”标志牌,停电后,经验、放电,挂接地线后方准接线,接线时必须先接负荷侧,后接电源侧,拆线时必须先拆电源侧,后拆负荷侧,最后方准拆线,拆接线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并可靠地切断上级电源。派专人看护。
6、钻进时若发现钻孔水涌出异常、钻孔水压、回水量增加、涌水突然增加,并呈现一定压力、水叫、有臭味、巷道无故来压变形,底板隆起、顶夹钻和喷孔、工作面掉渣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钻,严禁拔出钻杆,并立即报告项目部调度室、矿调度室和工程部,按指示执行。
7、打钻时发现钻机或钻杆有异常声音,立即停钻,以防卡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8、隔爆电气设备开盖检修前,必须停电,检查设备周围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盖检修。
9、钻机运转时,其他非打钻人员严禁在作业场所30m范围内,钻机操作人员站在钻机两侧。
10、在钻机运转时,严禁用手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及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卸钻杆和接钻杆时要闭锁开关,派专人看护,防止开钻伤人。
11、钻进时要匀速慢进,认真观察钻孔回水量,一旦发现回水不畅或钻机不供水,立即后退钻机,严禁打干眼,待孔内回水正常后,方可继续钻进。
12、打钻期间,作业人员必须随时观察顶板、煤帮及钻机运行情况,防止掉顶、片帮伤人或损坏机器。
13、发生异常情况需要撤退时,跟班队长和班组长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汇报队部值班室及调度室。
14、作业现场有涌水突然增加,并呈现一定压力或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水叫、有臭味、巷道无故来压变形,底板隆起等现象时,必须立即撤出至安全地点,同时要立即通知项目部和矿方调度,待制定防范措施后方可再次开工作业。
15、作业地点遇到地质构造及水涌出异常预兆时,必须释放水的压力。
16、遇见顶钻、夹钻时必须停钻一个班,待水释放完毕后方可开工作业。
17、钻孔在下入二级套管并封设牢后即安装完好的高压控水阀门,当钻孔揭露强承压含水层涌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采取措施关闭阀门。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七、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说明书
1、打眼工具:风锤配2.2m钎子。。
2、掏槽方式:采用楔形掏槽。
3、炮眼布置根据现场岩石情况。
4、装药起爆
⑴爆破器材:煤矿安全三级许用乳化炸药,毫秒雷管。起爆工具为FD-200型放炮器。炮眼充填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孔,填严封实。
⑵装药方式:正向装药。
⑶联线方式:全部串联。
二、顶板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即用长柄工具去敲击已暴露而未加管理的煤岩体,从其发出的声音来判断煤岩体是否松动离层的一种方法),及时挑除活煤矸。掘进工在刷帮、挖柱窝前必须进行审顶,确保无危险时方可作业。审顶时必须有专人观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支架与煤岩必须接严接实。帮顶空隙小于0.3m时,用煤矸填实;大于0.3m时用废旧坑木背紧背实。
3、严格控制空顶距和空顶时间,按架棚工艺架棚,严禁空顶作业或空顶时间过长造成冒顶事故。
4、当巷道内出现冒顶时,必须先封顶,减小冒顶范围,加固好冒顶地点附近的支架。处理冒顶时,冒顶地点以里人员必须撤到冒顶地点以外,并备足材料清理好退路。
5、处理冒顶应根据冒顶范围、冒顶高度等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⑴冒顶高度、冒顶面积不明,且冒落煤炭边清边流时,采用撞楔法进行处理。即:采用钎椽板从完好的棚梁上往冒顶空间打撞楔做为临时假顶,然后在假顶保护下架棚。
⑵对于冒顶范围不大、冒顶高度小于1.5m,且冒顶已稳定不再扩大时,用坑木背实。
⑶当冒顶高度大于1.5m时,采用搁架法处理并制定专项措施。搁架前应在安全地点用长杆工具撬掉活煤活矸,并备足材料,清理好退路,在瓦斯浓度小于1%的情况下,派有经验的工人上架,有专人观山,发现异常,人员立即撤下来。
6、处理冒顶时必须有跟班队长、班长现场指挥
三、放炮安全管理措施
1、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照《规程》第315~343条规定执行。
2、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托钻杆,或用手扒眼口煤粉。
3、严格按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打眼装药,严禁随意增大药量。
4、所有不装药的眼孔必须用黄土充填,充填深度应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5、掘进时,必须采用全断面一次爆破。起爆时,必须切断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6、放炮前,必须检查巷道内支架完好情况,掘进工作面10m范围内卡缆、拉杆必须上紧上牢,超前梁必须背紧,否则严禁放炮。
7、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到掘进工作面75m以外,并由班组长派专人警戒把口,严禁人员进入。
8、放炮警戒地点要设警戒岗,并挂警戒牌,放炮时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人员撤到警戒点以外。
9、通风队必须保证放炮员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10、放炮员、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爆破换牌互签字”制度。
11、爆破30min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处理。
12、放炮后架棚前的空顶区,必须按要求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3、因放炮变形的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棚扶正复位,否则不得进行掘进作业。
14、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规程》第342条的规定。
九、供电、供水、排水、排渣系统
1、供电系统:副斜井通过接线盒与钻机等用电设备接通。
2、机电管理:
1)各设备操作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做到“三知四会”按《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化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2)工作过程中发现设备运行反常时,要及时停机处理,不得带病运行或不作处理就移交下一班。
3)各工种严格执行包机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4)电气设备拆接线时,停送电必须由专职井下电钳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在停电线路的上级开关上悬挂“线路有人作业,禁止送电”标志牌,停电后经验放电,挂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拆接线。
5)坚持“日检、周检、旬检、月检”的工作制度,确保设备完好。
6)生产中出现设备增减情况时,必须要及时对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进行修改。
7)发生事故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
8)设备润滑部位按规定添注或更新油脂,油脂必须定期化验。
9)电气设备上架管理,开关整定必须符合机电科下达的《整定通知单》规定。
10)电气设备三大保护齐全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11)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12)作业现场沿放置两台完好的干粉灭火器。
13)电气设备开盖,必须先检查检查设备周围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开盖。
14)电气设备开盖后,必须现验电,放电,然后方可作业。
15)所有使用和安装的机电设备都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及时张贴“三牌”
3、供水:副斜井供水管路接三通,打钻用水由此管路上的三通引出。
4、排水:钻机硐室内设一临时水仓,规格长4.5m、宽2.6m、高2m,在临时水仓内安设一台规格37kw污水MA电泵,杨程150m。将泵接入3寸排水管路,排至地面排水系统。
5、排渣:沿钻孔侧靠帮把淤煤堆积成形,待皮带开启时上皮带运走;或者把淤矸靠皮带侧堆积成形。
十、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1、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后,受胁作业人员应当首先尽可能把发生的情况报告调度室,现场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在班长或有经验老工人的组织和带领下,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2、作业地点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采用直接灭火法快速灭火,如不能灭火。受胁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在班长或有经验老工人的组织和带领下,通过副斜井直接转至地面。
3、作业地点发生透水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坚持往高处走的原则,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4、避灾路线: ?副斜井工作面 → 地面。
本措施未列入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