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装药工站在专门搭建的施工平台上,为了确保安全施工,搭接的平台上必须有防护栏,而且牢固可靠。
4)放炮采用一次联线,分段爆破;装药顺序为从机尾向机头装药,从机尾开始的每三个炮眼安装的雷管段数分别为1、3和5段。
5)炸药采用乳化炸药,药卷规格为φ70×500mm,雷管采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1、3、5段),联线方式为串并联,既炮眼口的两个雷管为并联,炮眼之间为串联,起爆方式采用延期电雷管引爆导爆索,由导爆索引爆炸药,起爆器型号为QL-200型,装药系数为0.6,每米炮眼装药量4kg,炮泥系数为0.4,炮泥采用黄泥制作。
6)装药前首先必须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岩粉清理干净,然后用φ70×3000㎜、φ70×1500㎜的木制炮棍将装有药卷、炮泥和导爆索的PVC管装入炮孔内,严禁冲击挤压,药包要推至孔底,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紧装实,黄泥要充填密实,在装药或充填黄泥封口过程中严禁破坏导爆索。
7)炮眼采用简化的间隔方式装药,即采用连续耦合方式装药。并采用雷管,双导爆引爆,两根导爆索延伸至炮眼底部,每一根导爆索均采用雷管引爆,每个孔口的两个雷管采用并联连接,并用木塞固定,放炮母线采用2.5mm2的专用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炮孔与炮孔之间也采用串联连接,导爆索、连接线、母线与雷管的连接处必须符合要求并用绝缘胶布裹好,放炮母线悬空吊挂。
8)炮孔最外端2m炮泥不装PVC管,直接用黄泥充填,将黄泥用手搓成棒状并用纱布裹好,然后推进泡孔,封口要严密,必要时可用水泥药卷封口。
9)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并扭结,严禁电雷管脚线、导爆索、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及导电体相接触。
10)装药过程中矿派瓦检员跟班随时监测O2、CO、CH4浓度。
2、联线
20个炮眼每3个为一组,最后一组为2个。导爆索与雷管采用细绳绑扎,每一孔雷管之间并联,孔与孔雷管之间采用串联,详细连线方法见附图1。
3、安全技术措施
1)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技术好有经验的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双股)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线将电雷管抽出,并把抽出的每个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
3)绑扎雷管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只与导爆索绑扎,绑扎时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四)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前综采队在俩顺槽增加2台排水泵以增加排水能力,防止强放后顶板涌水量突然增加损坏工作面设备。
2、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并在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3、分段放炮连接线路要提前连接好,一段放完之后在放下一段,检查不响的瞎炮时要有两人进行,特别观察好顶板状况。
4、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撤离到有8101运顺500米以外进行放炮。
5、放炮器的钥匙或手把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更不准将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后随手将钥匙拔掉,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6、放炮前,跟班领导必须清点回撤人数,并安排好两顺槽出入地点的警戒,回风顺槽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风门以外,综采工作面人员和当班参加强放施工的除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8101运顺500外的调车硐内,在撤人的过程中所有人员要听从放炮员及现场领导的指挥及时撤离,然后由跟班领导和安检员负责核实、清点所有回撤人员数量,确定所有人员均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由跟班领导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发出放炮信号、吹哨,并大喊三声,至少再等10秒钟后方可放炮。
7、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放炮器手把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摘掉,扭结成短路,然后等30分钟后,沿着放炮母线线路进行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上报强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再次放炮方案,由放炮员实施再次放炮任务,直至最后所有设计炮眼全部放完为止。
8、放炮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负责安排瓦检员对工作面、回风巷内的CO、CH4和粉尘浓度进行详细检查,确定符合规定后,上报强放领导小组,通知综采队开始正常生产。同时撤除警戒。
(五)其他安全要求
1、矿压组要在工作面,每隔10个支架设置一个矿压观察点,队跟班干部要对上下安全出口,两顺槽及工作面煤帮进行全面检查。矿顶板初次强放现场盯班领导干部,要全面了解掌握本工作面情况,以便指导工作面初次强放的管理。
2、泵站压力达到额定压力31.5MPa,支架达到额定初撑力,接顶要平、严、实。端头支护,两顺槽超前支护,要按8101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初次放顶要求执行,并达到额定初撑力。
3、停产放顶前要将工作面控顶距准备为最小控顶距。
4、放顶时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其上隅角瓦斯浓度进行全面检查,瓦斯浓度<0.5%方可进行作业。
5、初放期间到初次来压前,工作面采高应控制在3.5m(±100㎜)范围内,严禁任何人擅自降低或抬高采高。
6、在工作面初放准备及装药期间,严禁任何人擅自升降和活动支架,如确需活动时,必须经当班领导同意后,并将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操作支架。
7、放炮时布设和撤除警戒,必须由当班初放领导组主要领导同一指挥,严禁其他人员乱发号施令。
8、拉炮前当班干部必须向调度室请示汇报,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组织连放炮工作。
9、放炮后,待工作面炮烟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灯情况的检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