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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段施工安全专项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6日
17、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号。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使用未经部制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3)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6)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
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18、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19、迎头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40m以外。
20、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1、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有“MA”标志。
22、揭煤前必须安装瓦斯电闭锁及风电闭锁装置,并保证其能灵敏可靠。
(三)通风瓦斯管理
1、井筒必须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瓦斯传感器T1悬挂在距迎头小于5m的位置,放置于风筒的另一侧,严禁放在风筒出口处。放炮时可把瓦斯传感器T1悬挂在保护盘以上。T2悬挂位置为距井口10~15m处。瓦斯传感器要垂直悬挂,距井筒侧壁不小于200mm。报警点:T1、T2均为0.8%;断电点:T1为1.2%,T2为0.8%;断电范围:井筒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2、若井下停风时间较短且停风区域瓦斯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可用瓦斯传感器数据,也可在井口的人工检查数据),调度室直接安排瓦检员、安全员、跟班队长、局部通风机管理员负责恢复局部通风机通风,正常后由调度室向所通知的项目部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
3、若井下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但不超过3%时,调度员通知矿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经理、机电经理、通风队、机电队、安监员、安调站负责人到调度室集合,组织安排有关单位进行排放瓦斯;
4、若井下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应立即成立指挥部。安排救护队人员进行排放瓦斯。进行排放瓦斯前,项目部值班调度员按指挥部命令(或排放瓦斯措施)通知井口20m范围内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至50m以外安全距离处。机电队的配电工在值班变电所待命,随时准备按指挥部命令进行恢复井下送电、送风工作。各队队长在现场待命,按指挥部下达的命令组织实施本单位工作。
5、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及排放瓦斯
临时停风的局部通风区域,当停风时间不超过8h,并且停风区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可用瓦斯传感器数据,井口可人工检查数据)时,由通风部门组织,在安全员的监督下,由救护队人员现场组织排放瓦斯。
停风时间超过8h或停风区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救护队人员排放。
6、排放瓦斯时,由调度人员填写《井下排放瓦斯调度记录表》,写明排放时间、排放路线、停电范围、撤人范围、警戒地点、排放方法、排放过程、排放组织机构等。
7、在现场作业的班(组)长、放炮员及技术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8、所有传感器、便携仪必须用标准气样调校,保证灵敏可靠。
9、当迎头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放炮;瓦斯浓度达到1.2%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并撤出全部人员。
10、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1、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扇设专人管理,保证不间断供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局扇,发生意外停机时,工作面人员要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12、局扇必须实行“三专”,并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吊,逢破必补,接头严密不得漏风,对旋风机必须保证两级都开启,风筒距迎头不超过5m,从而保证迎头风量满足《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
13、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14、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CO2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16、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离,并切断电源。
16、在揭煤全过程必须安排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职测气员,随时检查工作面瓦斯,掌握突出征兆。当发现突出预兆时,测气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线路撤出,同时汇报调度。测气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17、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井筒内必须切断电源、停止其它工作。井口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误入。
(2)完成警戒和监测点布置后,现场负责人与矿调度室联系,确认按照《井下排放瓦斯记录表》要求的其它地点完成断电撤人及警戒后,经调度室允许开始准备排放瓦斯。
(3)排放瓦斯时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排放。首先将井口风筒用绳索全部捆绑,然后开启局扇,通过捆绑的风筒出口风量来控制进入工作面的风量,排放时逐渐松开绳索直至全部放开。
(4)排放井筒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并稳定30分钟后,经救护队人员检查排放瓦斯井筒内无瓦斯积聚,通风设施完好后,方可完成瓦斯排放工作,现场负责人可向调度室汇报排放瓦斯完毕,调度室安排掘进队恢复正常作业。
(5)当排放瓦斯发生在交接班时,警戒人员应在警戒地点交接班。
(6)排放瓦斯期间应由信号工在距离井口最近的电话附近,随时传达上级指示,汇报现场情况。
(7)排放瓦斯完毕后,瓦检员应对井筒瓦斯传感器进行对比监测,并及时汇报调度室,防止由于高浓度瓦斯冲击瓦斯传感器产生误差。
(8)组织和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观测井口回风流中瓦斯情况。
18、瓦斯排放完毕后,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工检查,证实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通风队通知机电队组织恢复送电工作。
(四)防灭火
1)井下消除明火。
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隔爆,电缆垂吊整齐。
3)电气设备保护齐全。
4)经常检查灭火器完好情况,保证使用有效,定期更换。
5)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6)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严禁将废油、剩油泼洒在工作面,用过的棉纱、布、纸等必须回收至地面。
(五)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1、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分为无声预兆和有声预兆两类。
1)无声预兆①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由硬变软、由薄变厚,倾角由小变大,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煤岩严重破坏等。②工作面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外鼓、掉碴、煤块进出等。③瓦斯增大或忽小忽大,煤尘增多。
2)有声预兆煤爆声、闷雷声、深部岩石或煤层的破裂声、支柱折断等。
每次突出前都有预兆出现,但出现预兆的种类和时间是不同的,熟悉和掌握预兆,对于及时撤出人员、减少伤亡具有重要的意义。
2、煤与瓦斯突出一般规律
1)突出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内,如断层、褶曲和火成岩侵入区附近。
2)突出与瓦斯的关系,煤层中的瓦斯压力与含量是突出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说来,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越大,突出的危险性越大。但突出与煤层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之间,没有固定的关系。瓦斯压力低、含量小的煤层可以发生突出;反之,瓦斯压力高,含量大的煤层也可能不突出,因为突出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3)突出与地压的关系,地压愈大,突出的危险性愈大。当深度增加时,突出的次数和强度都可能增加;在集中压力区内突出的危险性增加。
4)突出与煤层构造的关系,煤层构造主要指煤的破坏类型和煤的强度。一般情况下煤的破坏类型愈高强度愈小,突出的危险性愈大。故突出多发生在软煤层或软分层中。
5)突出与围岩性质的关系,若煤层顶底板为坚硬而致密的岩层且厚度较大时,其集中应力较大,瓦斯不易排放,故突出危险性愈大;反之则小。若顶底板中具有容易风化和遇水变软的岩层时,将减少突出危险性。
6)突出与水文地质的关系,实践表明,煤层比较湿润,矿井涌水量较大,则突出危险性较小;反之则大,这是由于地下水流动,可带走瓦斯,溶解某些矿物,给瓦斯流动创造了条件。
7)突出具有延期性突出的延期性变化就是震动放炮后没有诱导突出而相隔一段时间后才发生突出。其延迟时间从几分钟到几小时。
3、防治措施
1)建立有效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2)施工过程中,密切注意井帮、环境等突出预兆
3)建立有效的压风自救系统
4)坚持边探边掘、先探后掘
(六)防尘
1、打眼使用湿式打眼,工人佩戴防护口罩;
2、采用水炮泥封孔;
3、配备防尘喷雾系统,降低巷道内的粉尘;
4、打眼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七)施工安全措施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揭煤施工时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自主保安,建立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工人应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互相协作,共同做好揭煤安全工作。
2、井口附近50m内严禁明火,下井人员实行“检身制”。
3、必须使用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雷管且下井前对雷管要进行电阻测试,电阻差控制在0.2欧姆以内,雷管下井前脚线要扭结成短路。
4、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空帮作业,施工前进行敲帮问顶并保证支护紧跟迎头,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当巷道顶板较为破碎,易发生冒落时,施工时先假设前探梁,防止冒落伤人。
5、放炮后,瓦检员在井口检测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方可由瓦检员、安检员携带铜质器具,坐吊桶缓慢自上而下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止下罐,继续通风,等低于规定值后,方可向下继续检查。
6、放炮后至少30min后,方可组织人员(瓦检员、安检员、放炮员)下井进行安全检查。
7、坚持边探边掘,先探后掘。
8、爆破时,吊盘应控制在距井底工作面40m以上。
9、入井人员要佩戴矿灯和隔离式自救器。
10、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11、必须坚持瓦斯检查制度,坚持正常瓦斯检查,不得漏检。
12、安全梯放置在吊盘以上1~2m处,若出现停电、停风时,利用柴油机发电或人力,通过稳车将井底作业人员升井。
13、远距离爆破时井下必须停止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下必须全部断电。爆破至少30分种后,检测瓦斯、CO、氧气等指标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
14、加强通风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保证风筒吊挂牢固、垂直,无破洞、漏风现象,揭煤期间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5m,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15、在掘进工作面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井下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16、瓦斯传感器与井筒内电气设备实行瓦斯电闭锁。
17、安全员负责瓦斯传感器的正常吊挂和挪移;放炮前由班长在瓦斯检查员的监督下,将T1瓦斯传感器挪至安全地点吊挂,放炮后再挪移到规定位置吊挂好。
18、施工过程中,局扇必须保持连续运转,并且要有一台备用局扇。局扇及风筒必须经过认真检查。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局扇。
19、矿井因停电或检修,局扇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必须及时恢复通风排除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经过专职瓦检员检测,证实无危险,经调度同意后,方可恢复工作。
20、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测瓦斯至少3次,瓦检员要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通知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必须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全风压地点。
21、放炮作业,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如作业现场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严禁放炮作业。
22、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
在井口配备2个灭火器,配备1个砂箱和2把专用消防锹,保证砂箱内有0.2m3的存砂,消防钩、消防钗、消防斧必备齐全。
2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4、加强入井人员管理,入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戴安全帽;②随声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和矿灯; ③严禁携带点火物品和烟草;④严禁穿化纤衣服;⑤入井前严禁喝酒;
2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帮作业。
26、严格按照支护设计中的规定进行支护。
27、掘进过程中,若出现片帮、冒顶,需补打锚杆加强支护时,必须由班组长或有经验的工人进行处理,并且设专人指挥,观察帮部,动作要迅速,发现险情及时撤人。
28、掘进中,临时支护帮锚杆紧跟工作面打设。
29、要及时对暴露的煤壁进行封闭支护,固定煤壁,防止煤层破碎、瓦斯大量溢出。
三、安全避灾
避灾路线:
施工迎头        井筒与风道连接处        吊桶(罐笼)       地面
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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